宝玉喊可卿救我,秦可卿觉得很奇怪,我的小名没人知道,宝玉怎么会在梦里叫出来?这可真叫做梦中情人了。这时宝玉感到模模糊糊,若有所思。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他的第一次遗精啊?说不清楚。宝玉午睡之后起来,袭人给他整理穿戴衣服,结果伸手在他大腿处一摸,发现冰凉一片粘湿。其实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到与性有关部分的时候,是蛮直接的。所以理解中国的文化历史,读通俗小说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天天看儒家的书看程朱理学,我们可能会觉得他们一个个成天都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受到道德礼仪的严格约束和压抑,其实明清两朝的人在性方面也可能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更未放纵。而曹雪芹也写得很直白,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青春期生理心理的变化,性意识的觉醒这么一些过程。所以在十几岁的时候读《红楼梦》的话,如果此时正对性和爱感到迷茫,对自己身体的发育感到有点恐慌,对自己心理意识的觉醒和变化,乃至对人生意义的迷茫,通过与《红楼梦》的对话,会得到一种更清晰的认知。
袭人摸到一片粘湿之后就问贾宝玉,唉怎么回事儿,贾宝玉就红涨了脸。这种羞涩感也是人类心理很有意思的特点,是人跟动物非常大的不同
,猫儿狗儿在发情期会毫不回避地在光天化日之下交配,而人的性活动却非常私密,要关起门来在封闭空间进行,这就像祖先的
“祖”字,右边的“且”字表示的是男性生殖器,左边是衣服,人跟动物的不同,就是人要穿衣服,哪怕是夏天天气很热,不需要保暖,还是需要穿衣服来遮盖自己的身体性器官和比较性感的部分。就人跟动物相通来讲,人是禽兽,但是人跟动物的不同,就是人要穿一身衣服,人的性行为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作任何回避地进行。梁卫星在讲“祖”这个字时就感慨,人不就是衣冠禽兽嘛!但是,衣冠禽兽毕竟跟禽兽不同,我们也可以说这个用来包裹掩饰超越性本能的部分,它就是文明的起源和重要标志。宝玉遗精会感到脸红,而动物在当众交配却不会感到脸红,这种“羞感”就是人和动物的重要差别。至于人会脸红和害羞,这种很奇妙的生理和心理反应,解释起来却是很复杂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德国哲学家舍勒的名文《论害羞与羞感》。
然后宝玉捏了一下袭人的手,她就懂了。我们知道,女孩的青春期会比男性早两年,而且袭人本来就比宝玉大两岁。这就意味着她比宝玉懂事要早很多,在性方面当然也是如此。我记得读中学的时候,所谓早恋,往往都是女同学主动,为什么呢,因为女孩子生理和心理都成熟得更早。但是尽管如此,袭人也不觉
“羞得红胀了脸面,不敢再问。”其实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对性特别好奇和敏感,这个时候荷尔蒙大量的分泌,身体出现很大变化,但似乎又不好意思公开探究,性教育又缺失,所以这是个大问题。宝玉和袭人这时候都是懵懵懂懂。
最后袭人就趁众奶娘丫鬟不在的时候,另外拿了一件中衣给宝玉换上,然后宝玉就含羞央告:
“好姐姐,千万别告诉别人!”毕竟青春期呀,心理比较敏感,对性会感到不好意思。所以我觉得人类真是很奇怪的,俗话说,食色性也,吃饭是为了自己肉体生命的延续,性是为了种族生命的延续,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基因的延续,为了应对和克服死亡焦虑。可是,人们吃饭毋须回避他人,毋须为自己的食欲和吃饭感到害羞,而涉及到性器官,性欲望和性交就完全两样了,感到既好奇又害羞。
“你这是哪里流出来的脏东西?”袭人很好奇。宝玉就把梦中的事说了,于是“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而“宝玉素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曹雪芹会对重要人物进行集中详尽的外貌描写,对相对次要的人物进行简单的衣着和外貌描写,而对薛宝钗这个重要人物的外貌衣着则进行了相对分散的描写。与王熙凤、宝玉和黛玉相比,袭人当然算相对次要的人物,所以不可能特别仔细用心地描写她的外貌,这里只用了四个字“柔媚娇俏”,可谓简净之极,我觉得汉语真的是很微妙,这四个字是外貌描写吗,好像不是。温柔,妩媚,娇娆,俏丽,“俏”似乎是美丽的意思,但又不完全一样。关键是一点都没有描写眼睛怎么样,脸怎么样,头发怎么样,身材如何,穿着打扮如何,后来还是借助贾芸的眼光作了一点描写。“柔媚娇俏”体现的是袭人作为一个温顺美丽可爱的少女对宝玉的诱惑力。于是宝玉就“强”迫袭人跟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宝玉的第一次不是跟黛玉,也不是与宝钗,第一次性关系不是发生在跟自己最爱的人之间,也不是自己的婚姻对象之间,这是不是有普遍规律呢!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既然是
“强”袭人,那么宝玉这是对袭人的强奸吗?应该不是。从当时社会的伦理认知来讲,丫头除了在生活上服侍少爷和主人之外,又在某种意义上是男主人的性工具,她根本就是物品,连人生权利都没有,少爷要跟你发生性关系,是理所当然的,基本上没有拒绝的权利。比如南北战争之前的南白百人奴隶主,对黑人女奴隶,也拥有这种性权力。中国传统社会,一方面是男权社会,同时这里又是主奴关系。既然如此,为何又有一定的勉强呢?是袭人不想跟宝玉这个少爷发生性关系吗?当然不是。少爷贵公子看上了丫头,要临幸她,是她的幸运。但是作为一个青春期的少女,在面对自己的第一次性体验的时候,出于害羞和矜持,多少还有些恐惧,她本能地会有所抗拒。而宝玉会有一些强迫性,这也是体现了两性性行为中的性别差异,宝玉作为男性会有一些主动性和进攻性。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袭人并没有要死要活,稍示抵抗之后,就接受了。所以这个“强”并不意味着贾宝玉跟袭人的性交是违背袭人意志的强奸行为。
这里我们还可以提出一个疑问,就是贾宝玉爱的是林黛玉,应该说,爱与性的结合,灵与肉的统一是两性关系的最完美状态。两个人之间既有惊心动魄,缠绵悱恻的情感,又有和谐的肉体关系,这是两性之间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是,虽然宝玉爱的是林黛玉,可是读完整部《红楼梦》,宝玉的性对象除了袭人,宝钗,可能还有秦可卿,秦钟和蒋玉函,但就是没有林黛玉。他们之间出现了情感灵魂之爱和肉体关系之间的分裂而不是统一。宝玉虽然也喜欢袭人,但这不是爱情,而是在青春期性欲望强烈的时候,对袭人这么一个柔媚娇俏,美丽可爱,多少还有些纯真的青春期美少女的喜爱,却没有真正的思想价值观交流,更没有灵魂之爱,换句话说,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宝玉很大程度上也是在行使他作为主子的特权。林黛玉后来也很可能知道宝玉和袭人的这种关系,但黛玉对此似乎没有任何嫉妒。就此而言,我们也可以认为性嫉妒虽是天生的本能,也是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社会和文化观念之限制和塑造的。因为你袭人只是丫头,最多成为妾,你是威胁不到贵族小姐和嫡妻的地位的。地位严重不对等的两性之间,也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更不可能发展成婚姻。而王熙凤对贾琏与别的女性之间关系强烈的嫉妒,反而显得比较本能和正常,这可能跟她生命力比较强大,也较少受到传统女性伦理的束缚有关。而宝钗和黛玉都被当时的男权和主奴观念洗脑了,下意识地认为宝玉和袭人的关系是理所当然的。作为一个女性应该有的在两性关系中的嫉妒和排他性心理,在面对袭人的时候,反而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