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是否纳入安全评价内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内容、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企业是否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企业是否建立环保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是否建立环保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危险风险作业方案、安全培训制度,是否有管理台账,包括运行、检修、检查、更换、测量记录等适用于所有环保领域处理设施。蓄热式焚烧炉隐患排查要点如下:
(一)通用要求排查
1.焚烧炉系统各个部件应当齐全且设计规范,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的设计和消防栓的布设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移动式灭火器;
2.要从严控制焦油、漆雾等气体进入,颗粒物浓度应低于5mg/m3,易反应、易聚合的有机物、自身具有爆炸性的气体以及含卤素的废气不宜使用RTO,处理含有机硅的气体,应对蓄热体采取保护措施;
3.涉及不同组分的气体进入同一处理系统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4.RTO系统与生产、风管压力计、风机、浓度检测仪等连锁控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纳入生产管理监控。
(二)厂址选择排查
1.场址选择与总图布置应参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2.遵循方便施工和运维的原则进行场址的选择;
3.设备布置需考虑主导风向的影响,并优先考虑减少有害气体、噪声等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4.RTO炉属于明火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工艺措施排查
1.当废气工况波动较大时,进RTO炉前应通过设置缓冲罐、调整风量等措施,控制RTO入口有机物浓度和流速;
2.RTO系统应设置强制通风措施,满足最低通风量要求,避免可燃物积聚、回火等;
3.对于浓度较高或含有低燃点物质的应急排放设施应独立设置,不应与高温排空管道共用排气筒排放;
4.应急排放设施的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方,且应高出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米以上;
5.RTO系统进气管道各危险点(如支管接入总管处)宜设置压力检测设施、止回装置、紧急切断阀等,以减少管内气体回冲,产生连锁反应;
6.当废气管道内可能沉积危险物质(如可燃粉尘、叠氮化合物等)时,应考虑对废气管道进行定期清洗。废气总管需设置一定的坡度,向低点进行排凝收集,避免沉积,且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应对此做重点分析。
(四)设备设施排查
1.当系统风管道采用金属材质时应采用光滑内壁金属管,采取可靠防静电接地措施,风管内壁禁止涂刷非导电防腐涂层,防止静电产生和积聚。风管采用非金属材质应增加导静电设施,皮带转动的引风机需装配防静电皮带;
2.RTO系统废气总管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故障自动报警和保护装置,RTO炉具应有点火失败和熄火自动保护功能,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及RTO炉下室体中的冷凝和沉积;
3.RTO与生产设备之间的管道系统中安装防火气体或防火阀,防止回火;
4.RTO管道或炉膛内是否设置泄爆片,置于现场的电气设备、仪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5.RTO系统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电源防雷保护等功能,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6.当废气中含有腐蚀性气体时,所有管道、阀门和过滤器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或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防腐处理;
7.进出口切换阀宜采用提升阀、旋转阀、蝶阀等类型,其材质应具有耐磨、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适应频繁切换,进出口换向阀泄漏率要求≤0.05%。高温旁通阀泄漏率应≤1%,并宜设置冷气保扩措施;
8.RTO系统钢制管道烟气温度超过60摄氏度时,需要做防烫隔热保护,设计应满足相关规定;
9.RTO仪表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备用电源。RTO的动力系统应与工厂中的动力系统保持一致;
10.室外安装的RTO系统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SH/T3038的相关规定;
11.在线监测采样平台应符合GB/T16157的相关规定;
12.RTO系统燃烧器的设计、制造、验收应符合GB/T19839的相关规定。
(五)运行管理排查
1.是否由专业人员负责并纳入管理制度;
2.是否有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
3.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作业指导书;
4.是否有数据报表和生产记录台账。
(六)操作管理排查
1.投运前,对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对设备做好安全条件确认,重点是仪器仪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校验校准;
2.启动时,进行气体吹扫置换,直至从燃烧室出口取样分析可燃气浓度<25%LEL(爆炸下限)为吹扫合格。点火失败也需进行吹扫;
3.点火时,先点燃烧器的母火,确认无误后再倒入燃料点燃主火进行预热炉体;
4.炉温异常时,应关闭废气切换阀,打开紧急排放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