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中心主任(2人)
1. 主要职责
根据机构和岗位要求,建设运营中心,负责制定中心或项目的总目标和各阶段分目标,并保证项目顺利运行和达成目标;与项目购买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尽量为项目争取资源;负责中心团队培养,承担部分机构管理职能。
2. 要求:
1)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证书,从事社会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协调、执行能力;
3)负责机构下设服务站点的统筹、管理工作,监督服务指标完成情况;
4)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更好的完成社工服务工作;
5)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工作地点: 株洲市
岗位名称:项目主任(4人)
1. 主要职责:
统筹项目策划、项目服务、制定服务计划及做好总结、开展前线服务、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项目情况、协调各级之间的关系及服务经验推广等工作。
2. 要求: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以及资源整合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丰富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者优先;
3)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4)社会工作或心理学、社会学相关专业毕业专科以上学历;
5)有两年以上社工服务工作经验,取得助理社工师以上资格优先考虑。
3. 工作地点: 株洲市
岗位名称:一线社工(6人)
1. 主要职责
负责开展一线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制作宣传材料、推进项目进度并向项目主任汇报服务情况等工作。
2. 要求:
1)热爱社工事业,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流程,能灵活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工作技巧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有独立开展活动的能力;
2)认同社工理念及机构理念与使命;
3)社会工作或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社工服务经验、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的优先聘用。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吃苦耐劳。
3. 工作地点: 株洲 长沙
岗位名称:实习生(6人)
1. 主要职责:
辅助一线社工开展服务活动;整理档案、文件、材料; 撰写活动计划书,协助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2. 要求:
1)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护理、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在校大三或大四学生;
2)态度积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
3)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
4)实习时间务必在2个月(含)以上。
3. 实习生福利待遇:
1)实习期间根据表现给予600元—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金;
2)签订实习协议,提供实习证明;
3)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推荐就业,若双方合适,可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4. 工作地点: 株洲 长沙
岗位待遇
1. 被录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1个月,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2. 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转正后工资面议。中心主任(4000—4500元/月),项目主任(3300—3800元/月),一线社工(2700—3000元/月)。
3. 机构注重培养人才,根据岗位设立不同额度的学习基金,1500—5000元/年不等,另外针对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外出香港、台湾或者美国等地的学习培训机会。
4. 根据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外加个人意外保险。
5. 节假日补贴+生日补贴+每年2次外出团建。
6. 按照国家法定要求,周末双休,工作满一年享5天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