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整个的问题都在于弄清楚主观的证词是否与现实或某一种现实相对应,而答案只能是:有时对应,有时不对应。因为大家都理解,弄清楚巴黎地区肉贩行会中是否存在一般意见这个问题本身,可能与某一现实相对应,也可能不对应。换句话说,对于某个确定的问题,肉贩行会实际上可能有一个共同意见,但也可能没有共同意见。如果所寻求的意见根本不存在,那研究者的方法再科学也无济于事。换句话说,在所有这些方法之外,现在牵涉到的是要回答的问题本身的恰当性。换句话说,调查法的一般程序在于,首先,制定出一份调查问卷,应用数学方法建立一个有效的被调查者样本,向样本中的人提出问题;然后,研究者又应用数学方法,以有效的、数学的和统计学的方式,去阐释从这个样本中得到的被认为是客观的回答。然而,这一切都预设了研究者向那些人提出的问题是有意义的,即研究者所提的问题对应着某个现有的客观对象。然而,这是一种根本的历史经验,而康德是第一个将这种确认理论化的人:人们可能对一个不存在的对象提出问题。因为相信对象存在,所以认为自己有权利提出任何问题的社会学家,完全有可能对一个并不存在的对象提出问题。我刚才向你们谈到了康德。在人类思想史上,康德是第一个提出关于科学存在的可能性、关于没有对象的科学存在的可能性的一般理论的人。《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de la raison pure)就是这种理论。这是关于可能性的理论,但不仅是关于可能性,甚至是关于必然性的理论。然而,这是一种必然性,没有对象的科学存在的根本必然性。抱歉在谈经验社会学的时候提到康德,但我相信这确实是一个根本的理论难题。康德证明,可能存在,甚至必然存在一些没有对象的科学,这不是出于历史的意外(这是我的看法,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意见,但康德的证明本身非常有趣),而是出于一种与人类理性相关的必然性(这是他的看法)。在康德的时代,这些无对象的科学就是形而上学、理性心理学和宇宙学。这是一种值得铭记于心的经验,因为它极端宝贵。
在康德那里,一切善、理性和有价值之物都基于此,也就是说,基于对这个事实的确认:存在一些没有对象的科学。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概括的话,我们可以提出下述问题:只有完全应用科学的方法,特别是以严格的形式即数学的或数学化的形式呈现的方法,才能带来貌似科学的整个发展;然而,只有当这整个发展实际上涉及一个存在的对象时,我们所处理的才是一门科学。
这就是全部问题所在。如果我们所处理的是貌似科学的发展,只是方法论细节上的科学发展,而这种发展涉及的是一个并不存在的对象,那么,我们就必须等康德过来,等他来向我们解释为什么人们可以、甚至应该建立一些不存在对象的科学,以及为什么这是不可避免的。我希望社会学不必等待自己的康德来改造自身,相反,从18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也就是伟大的批判哲学——的教训出发,社会学自己便能提出下面这个问题:“我正在创建一门科学,但这门科学的对象碰巧不存在吗?”我希望社会学会如此作答:在一些明确的情况下,对象的确存在,我很确定,我已经对它做过科学检验;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对象并不存在。
这就把我们引向了第二种提出社会学难题的方式。我之前对你们说过一些,所以接下来会讲得很快。我之前对你们说过,我们可能会问自己科学是由什么构成的,也可能会把这个我们大体会认可的理想的科学定义同社会学的当前状态相比较。
也就是说,我们可能以如下方式提出问题: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什么是科学?科学由什么构成?
用非常图示化的方式来说,我们可以说,科学是由三种存在也就是三种基本要素所定义,一方面是具有一定形式的一般理论,其形式的具体表现取决于这门科学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则是同这种理论相一致的特定方法论的方法。这就是科学的主观和客观方面——如果大家愿意这么说的话,科学就存在于其中:今天的物理学,就一方面是现有的物理学理论,另一方面是一些方法,物理实验,这些方法也包括理论物理学家的理论工作方法,因为众所周知,物理学中既有实验物理学家,也有理论物理学家。除了理论和方法,还有第三个要素,它事实上是这两个要素的真理,也就是说,科学是它自己的对象。你们没听错,我说科学是它自己的对象。这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这正是事情的要害所在。
因为科学是这样一种对象:首先它属于它自己,它是它自己的,也就是说,它属于自己而不属于别人。
除物理学外,再没有哪个科学的学科把物理学当作自己的对象;除数学外,再没有哪个科学的学科把数学视为自己的对象:数学安坐其位,没人想要偷走它的对象,物理学也是如此。那心理学呢?与数学和物理学的情况不同,心理学处境堪忧,人们拒不承认它的对象,神经学家、生理学家、医生、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各门学科都从自己的角度夺走心理学的对象,大家都从自己的角度夺走它的对象。社会学的对象同样纷争不断。文学史的情况又如何呢?情况也不错,它被摆上货架,不少竞标者踊跃加码。这带来了其他问题,但人们最终可以观察到,我们当作科学典范的东西,就是拥有自己的对象并且其他人不会偷也不会质疑这一对象的科学的学科。因此,任何科学的学科都有一个对象,它是一个科学的对象,但同时也是争议(contestation)的对象,用一个时髦的字眼来说,是有争议的(contestée)对象,所以必须具体察看。它并非确定,而是可疑的。一般说来,如果人们为遗产而争吵,那多半是因为权利问题还没解决。一些家庭围绕土地分割争吵不断,只是因为事情并不清楚,有些地方不对头。所以,一门科学必须有一个自己的对象。
同样重要的是,科学的对象和同一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相一致的关系。也就是说,必须有理论和方法论(这是一方面)与对象(这是另一方面)之间的一致。
也就是说,对象不应该明显超出理论与方法论,理论与方法论也不应该明显超出对象。这就意味着理论必须是对象的理论,方法必须是被用于那个对象的那种理论的方法。换句话说,理论、对象与方法之间应该有一个一致的有机统一——尽管历史地看显然又并非一致,因为它会发展。有关方法在理论与对象之间关系中的位置,我这里不再深入。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也可以说说,这非常简单。也就是说,方法事实上反映了在科学的理论实践中理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方法就是对这一关系的使用。
方法是理论与对象之间关系的主动使用,也就是说,是科学实践本身中理论与对象之间的相一致的关系。
一门科学的方法,是科学的一个方面,科学用它,通过有意识地在一种方法的形式下——也就是在一种理论与其对象之间关系的应用技巧的形式下——使用它,来加工其对象,以发现新的真理。这是另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