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科普不仅要介绍科学知识,更要推广科学方法和弘扬科学精神。这个提法是很多人在强调的,很少见到有人有异议,甚至一些对科普毫无兴趣乃至实际上在反对科普的人也跟着这么吆喝。在一些人看来,知识和方法都是比较低层次的东西,有了精神才算上了层次。说一个人科学知识丰富、懂得科学方法,好像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说一个人具有科学精神,那就成了莫大的赞扬了。
但是科学精神和许多“高层次”的东西一样,虚得很,不像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那样实打实。科学知识是可以验证的,科学方法是普遍适用的,都有很客观的标准,但什么是科学精神却是很主观的界定,也就难免众说纷纭。我曾经撰文论证科学精神应该包括探索、怀疑、实证和理性四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也只是一家之言。
无论如何,既然科学精神是高层次的,那么就必然要建立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基础上,只有那些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掌握了科学方法的人才可能具有科学精神。但是科学精神那种虚而高的特点,很容易被滥用。一些人既无多少科学知识,又不懂科学方法,要他们介绍科学知识、使用科学方法乃是强人所难,但是他们却把自己打扮成很懂得科学精神,可以高高在上地反过来指责那些从事科研、科普的人士没有科学精神。
最近有家机构发表了一篇《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其用意是要代表中国科学界宣传、倡导科学理念和精神,但是里面有些语句似乎并不那么崇尚科学。比如文中有“避免把科学知识凌驾其他知识之上”的说法,看上去很谦虚,却丧失了崇尚科学的立场。我们之所以要普及科学知识,是因为科学方法是人类已知的最可靠的方法,通过科学方法获得的科学知识是最可靠的知识,因此希望人们能够去理解、掌握,用它来取代与之相对的其他知识。不是说科学知识不可能有错———实际上不少科学知识后来都被纠正了,而是说科学知识出错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其他的知识,而且对科学知识的纠正也必然是通过科学方法而不是其他方法达成的。能够仅仅因为科学知识有可能出错,就要把科学的崇高地位拱手相让,让科学知识与宗教、迷信等其他知识平起平坐吗?
如果不敢理直气壮地确定科学的崇高地位,那么科学普及就失去了其意义,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就没有推广的必要,科学精神更不值得弘扬了。
在科学的问题上应该对事实的真相有洁癖,不应该和稀泥,不应该温良恭俭让。揭露伪科学、打击反科学,质疑那些惊人的主张,摆证据、讲逻辑,正是弘扬科学精神的最佳方式。这种得罪人的工作愿意干的人不多,这可以理解,因为从事这种工作而受到一些非议,也属意料中的。
令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是,有的人对伪科学、反科学很宽容,从不去批评,却对所谓的“反伪斗士”百般指责,仿佛他们要比搞伪科学、反科学的人对科学和社会的危害更大似的。“反伪斗士”反对伪科学,他来反对“反伪斗士”,也许可以借此显得自己的层次更高,据说这叫“二阶科学传播”,学问比“一阶”的反伪科学可大得多了。
“反伪斗士”如果在某个事件中在知识、方法上出了什么差错,当然是谁都可以批评的。但是“二阶科学传播”的人是不屑于或没有能力来指正细节的,他们要把握的是大方向,批评的是“反伪斗士”没有“多少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对于科学精神在中国的传播、立地生根、枝繁叶茂,绝对是害多于利的”。(《当反伪斗士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中国青年报》2007年6月5日)
科学精神是否以“客观公正”为特征,这且不说。问题是,自以为很有科学精神的批评者又有多少“客观公正”可言呢?我因为担心一位著名记者传播对干细胞研究的错误见解误导了公众,就被说成是“掐央视名记更具有新闻价值”、“你跟美女有仇啊”;理解不了我的文章的“逻辑链条”,就“实在是忍不住乱猜”、“逢中(医)就必反”,诸如此类低级趣味的诛心之论,就是批评者标榜的“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是的,“科学精神终究不同于水泊梁山的‘替天行道''”,像这样拿着“科学精神”乱砍人,不管砍的是谁,才是真正把自己当成了“替天行道”的李逵,而实际上不过是个热衷于八卦的李鬼。“科学精神”不是打人的棍子,更不是砍人的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