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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国知局:西部地区各省份有效发明专利量达49.3万件;惠普将向诺基亚支付专利使用费,结束视频技术相关诉讼

IPRdaily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10-31 07:30

正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1月1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冯加林、巫友群、冯天元与被上诉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丽敏、广州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庄江鸿、蔡静静、庄杰志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局里那些事儿#

国知局:西部地区各省份有效发明专利量达49.3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10月30日召开知识产权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专题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西部地区各省份有效发明专利量达49.3万件,同比增长16.7%;有效注册商标量达661.3万件,同比增长10.5%;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931个,批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89件。

完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支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实践探索,陕西、四川、广西、宁夏四地先后完成地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一省一策”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先后与甘肃、内蒙古、新疆、陕西、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共商共建知识产权强省。确定38个城市、71个县(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更加坚实。

促进转化运用,助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支持西部地区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完成24.6万件存量发明专利盘点,遴选17.2万件进入可转化专利资源库,服务新能源、装备制造、低空经济等产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功能,今年前三季度,质押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贷款惠及企业2617家,同比增长36.2%。针对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推动各地建立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4家,助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大保护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支持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布局建设内蒙古、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个快速维权中心,在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在西部各省份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320余家,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创新服务举措,推动东中西部地区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支持上海、江苏、福建等东部省份同新疆、西藏、宁夏等省份积极对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积极服务西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展专利信息利用、预警分析等工作。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系列活动,在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开展跨区域对接,促进中东部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专利有序在西部地区转移转化。今年前三季度,西部各省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到4.3万次,同比增长45.7%。

培育特色产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支持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建设4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15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西部地区地理标志直接年产值达4298.4亿元。积极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综合效益,支持打造特色品牌。助力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在贵州、陕西等省份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深化应用服务,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深化国际合作,有力服务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在新疆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广西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四川召开中欧两局局长会,促进西部省份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郫县豆瓣、库尔勒香梨、保山小粒咖啡等36个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支持“知识产权+蓉欧班列”基地建设,运送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享中国创新发展成果。(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惠普将向诺基亚支付专利使用费,结束视频技术相关诉讼

诺基亚与惠普10月29日宣布签署了一项多年专利授权协议,允许惠普公司在其设备中使用诺基亚的视频技术。

诺基亚一年前曾表示,已在美国对惠普提起法律诉讼,指控惠普未经授权使用诺基亚专利的视频相关技术,但本周二宣布结束了双方之间的所有诉讼。

诺基亚表示,根据协议,惠普将向诺基亚支付专利使用费。根据双方的约定,协议条款仍然保密。

诺基亚拥有多项视频和多媒体技术开发领域技术,包括视频压缩、内容交付、内容推荐以及与硬件相关的各个方面。在过去的25年里,诺基亚创造了近5000项发明。自2000年以来,诺基亚在研发方面投入了约1500亿欧元(当前约1.1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2023年超过40亿欧元(当前约 308.63 亿元人民币),用于包括蜂窝和多媒体在内的尖端技术。(来源:IT之家)


中国一汽申请道路预警相关专利,专利技术能实现及时预警以减少交通事故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道路预警方法、装置、车载终端和车辆“的专利,公开号CN117935592A,申请日期为2023年12月。

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涉及一种道路预警方法、装置、车载终端和车辆,通过响应于路侧单元发送的道路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道路突发事件信息和本机车辆的位置信息,生成本机车辆的预警提示信息;进而向本机车辆输出预警提示信息,并向本机车辆处于同一道路上的其他车辆输出道路突发事件信息。上述方案,通过利用路侧单元实时获取道路的突发事件信息,车辆接收路侧单元向车辆发送突发事件信息,车辆能够更加及时的获取到道路的突发事件,进而能够生成对应的预警提示信息,使驾驶人员能尽快采取应对措施,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可以向其他车辆输出道路突发事件信息,以便其他车辆也能够及时获取道路的突发事件,从而降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来源:金融界)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印发实施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以今年上半年发布的《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为依据,结合市专利奖评奖工作实际,对《评奖办法》进一步细化,为认真组织实施评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细则》共十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选、异议及处理、授奖、法律责任、附则,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遵循评奖办法原则,保障评奖公开公平公正,市专利奖作为市政府鼓励创新的政府奖,权威性高,作为市专利奖评奖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评奖办法》确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从申报环节到奖项确定公布过程中将评奖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中,评选出高质量专利;二是明确规定机构职责分工,保障规范专业评审评定,为能够高效高质量地组织评奖活动,市政府在新的评奖办法中确定两级终评制,即专业评审组专业初评和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实施细则》对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专业评审组职责分工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职责清晰,评奖工作环环相扣,为规范做好评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细化规定申报条件程序,保障评奖及时有序合规,《评奖办法》对申报条件与评选作出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以细化,主要包括对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予以列明,对申报、评选、异议处理等过程环节设置一定的期限,通过更为严谨的程序来保障评奖活动及时有序合规开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四地法院协同保护长三角集群产业跨地域知识产权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集群产业跨地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亳州中药材、奉贤化妆品、南通家纺、绍兴轻纺等四地重点集群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地法院明确,自2024年起轮流担任召集人,组织召开相关会议,邀请集群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专业市场调解工作室参与研讨,实现四地法院与快速维权中心、专业市场调解工作室常态化对接。

据了解,长三角重点集群产业跨地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以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目标,整合司法、行政、调解组织解纷资源,贯穿司法裁判“立-审-执”全流程,加强对奉贤化妆品、南通家纺、绍兴轻纺、亳州中药材等四地重点集群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跨域立案、“产消”联动、多元解纷、数字协作、适法统一、快速执行等机制,畅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渠道,提升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营商环境共建能力、水平和实效。

接下来,亳州法院将依托区域司法一体化的合作共建平台,协力落实司法协作新成果、协力共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标准、协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新名片。(来源:大皖新闻)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LG起诉中国电池公司专利侵权

近日,韩国LG化学(LG旗下子公司)表示,已在首尔法院对中国电池材料制造商宁波荣百新能源科技的韩国子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在测试样品后,已确定荣百及其子公司正在进口、生产和销售侵犯LG化学专利的产品。

据悉,这些专利包括提高高镍正极材料容量和功率以及高温稳定性的技术。为此,LG化学认为在电动汽车电池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LG化学“决定积极执行其专利权”。荣百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此外,LG化学旗下电池制造商LG Energy Solution也在4月份表示,随着侵权行为的激增以及向电动汽车制造商供应的竞争加剧,它将考虑加大力度保护其专利。(来源:天天IP)


爱尔兰的专利诉讼:诉前步骤和启动程序

专利诉讼需要采取的诉前措施

2017年《爱尔兰调解法》规定,代表原告行事的律师有法定义务在提起诉讼前告知原告可选择将争议进行调解。这适用于所有诉讼,包括专利诉讼。律师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法定声明,确认他们已告知其客户调解的可用性和好处,并确认已考虑过调解。不合理地放弃调解可能会产生费用问题。

此外,通常的做法是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发送诉前信函,如果没有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法院发出不利的费用令。不过,爱尔兰商事法院认为,未就撤销诉讼发出警告函可能不会对费用造成致命影响。

诉讼时效

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根据爱尔兰《1957年诉讼时效法》(修订版)的规定,诉讼时效为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六年。

此外,如果一方承诺或暗示不会依赖其严格的法定权利,则可能会出现“禁止反言(equitable estoppel)”原则。该原则可防止一方当事人违背另一方当事人所依赖的、对其不利的承诺或陈述。这一原则有助于确保公平性,因为它阻止了承诺方因信赖其承诺而采取不公正或不公平的行为。在爱尔兰专利法中,如果专利持有者做出不实施其专利权的声明,而另一方依赖该声明并因此受到损害,则可能出现禁止反言。如果专利持有人后来试图行使其权利,法院可能会阻止他们这样做,以避免不公正的结果。

毫无根据的威胁

如果当事人不打算提起侵权诉讼,或无法证明所投诉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则应谨慎发出终止函/诉前函。如果任何人威胁他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受威胁方可通过宣告令、禁令和损害赔偿等形式寻求对无理威胁的救济。

通知存在专利或专利申请并不构成诉讼威胁。

进入商事法院、案件管理和初步问题

包括专利事项在内的知识产权诉讼符合送交商事法院知识产权与技术庭的标准。申请人必须向商事法院法官提出申请,并附上申请人律师的证明,解释为何该诉讼适合并应分配到知识产权和技术庭。侵权和无效诉讼以全体传唤令(plenary summons)的方式启动,全体传唤令是爱尔兰高等法院用于启动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件。

根据爱尔兰《高等法院规则》第63A条,商事法院法官可发布命令或指示,以便以公正、迅速且可能将费用降至最低的方式裁定诉讼。如有需要,将确定召开案件管理会议的日期,会议将由法官主持。一开始,各方通常会商定一个时间表,列出递交各种书状的期限,并提交给商事清单的法官。一旦书状提交完毕,就开始以证据开示的形式披露文件。披露结束后,双方将交换证人证词和法律意见书。

商事法院有权下令审理初步问题。这可能以审判模块化的形式进行。

修改专利权利要求

1992年《爱尔兰专利法》第38(2)条使法院或主管法官能允许在任何诉讼程序中修改专利。但须遵守法院或主管法官认为合适的关于公布拟议修正版本以及费用、开支或其他方面的条款。

根据《爱尔兰专利法》第38(2)条对说明书进行的任何修改,如果扩大了已提交申请中公开的客体或专利授予的保护范围,则该修改无效。法院还有权在专利被认定部分无效或有效的侵权诉讼中修改专利说明书。

替代争议解决方法(ADR)

当事方可自愿同意通过ADR(包括调解、和解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解决争议。法院也可主动或应诉讼任何一方的申请暂停诉讼,以便通过ADR程序解决问题。双方通过ADR达成的协议可根据合同法执行。

2017年《调解法》规定了在提起诉讼之前考虑调解的义务,这需要向法院确认。

上诉

在爱尔兰,当事人有权就高等法院(包括商事法院)的每项判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是,当事人应牢记,提出上诉并不能自动中止判决的执行。上诉期间是否准予中止执行由法院酌情决定。

上诉人必须在高等法院判令完成之日起28天内提交上诉告知书(普通上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上诉高等法院的判决。然而,没有自动向最高法院上诉的权利。一方必须首先提出上诉理由,请求上诉许可,上诉理由必须与公共重要性或司法利益有关。上诉许可申请必须在相关判令完成后21天内提出。

上诉法院会考虑上诉的紧迫性。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上诉法院可加快审理案件。

费用追偿

在爱尔兰,一般来说,费用是随事件发生的——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费用。胜诉方有理由期望从争议的另一方收回60%至70%的诉讼费用。法院也可酌情下达讼费令。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决定以不同的方式判定讼费。法院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一方提出、追究或抗辩有关问题是否合理;一方是否部分或全部胜诉;任何一方提出的和解建议;以及一方拒绝调解或试图和解案件。

如果双方不能就费用数字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将案件提交高等法院的法律费用裁决人,由其决定应支付的费用数字。

在向专利权人颁发禁令的情况下,专利权人通常需要承诺对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支付赔偿金。如果被申请人在庭审中成功证明专利无效,则通常会根据所提供的交叉承诺收回费用和损害赔偿。(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