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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警方破获一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

锡盟融媒 民生  · 公众号  ·  · 2025-02-13 18:14

正文

2月7日,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第二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青某报警称:在某嘎查停在家门外车的两个轮胎被人扎坏,羊圈里的羊死了一只。接警后,乌里雅斯太第二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到现场后,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王某。经审讯,嫌疑人王某对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其因个人恩怨,喝酒之后一时冲动之下实施了破坏行为。面对民警的讯问,嫌疑人王某深感后悔,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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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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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冲动!
不要因个人情绪而采取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极端行为
不但没解决问题
反而令自己身陷囹圄
得不偿失
民警提醒
知法、懂法、守法
应是全社会的共识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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