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铁川、汪红飞。原题:活着的“张志新”(上)。法律读库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们身边的 “张志新”
粉碎“四人帮”以后,张志新烈士在“文革”期间奋不顾身、勇批“极左”的思想解放先驱事迹,使我们惊讶、敬佩不已。但万万没有想到,当我在华东政法学院任教时,我同事中竟然就有一位活着的“张志新”。
在26岁到54岁这段人生的黄金岁月中,他三次遭受“左”的迫害,而且一次比一次剧烈。1957年,他被无辜地打成右派,发配青海;1964年他因和当时身陷囹圄的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谈婚论嫁,被怀疑是杨兆龙为首的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一案中的重要成员,第二次戴上右派帽子,开除公职,押至祁连山下的右派集中营劳教三年;1971年,他经过长期思考,撰写了批判历次“左”的运动及其发展规律,强烈要求为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等历次运动中所有受害者平反昭雪、迅速停止“文革”运动和对外借鉴西方文明成果、对内进行一系列改革的“万言书”。“万言书”藏在牙膏皮里,被人盗窃而发现。作为震动整个青海的“牙膏皮案件”而被判处死刑,幸遇他的华东政法学院老领导郑文卿在青海高院任院长,出手相救,最后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
这一切遭遇正如他晚年所言:“我之所以屡遭横祸,是我喜欢独立思考的性格与当时所处时代的不能相容之故。”他是谁?他就是如今华东政法大学的陆锦璧教授。
陆锦璧(又名陆锦毕),男,1929年生于浙江海宁。1949年7月高中毕业。同年考入位于浙江杭州的私立大学——之江大学政治系。因为内心渴望能进国立大学读书,所以1950年又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政治系。1952年8月我国进行院系调整,华东地区七个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在原上海圣约翰大学旧址上,合并成立了华东政法学院。1953年7月,陆锦璧在华东政法大学部毕业,留校任助教。先后在大学部从事民法、刑法、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国家与法的历史等四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青年教师对时事政治的独立思考
陆锦璧的独立思考是其少年时代形成的个性。对时政的关注是因1951年至1952年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1952年院系调整和同年司法改造运动这三件大事引起了他的关注。
1951年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等致信周恩来,邀请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担任北大政治学习运动的教师,以期提高教职员的政治思想,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党中央十分支持这种主动学习的行动,由教育界开始得以改造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运动,逐步扩展到文艺界、科技界等整个知识界,发展为全国规模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1952年秋季基本结束。历史地看,这场运动总的是符合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希望重新学习、转变思想以适应新社会的要求的,也有利于促进广大知识分子以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投入新中国的建设中去。但由于对如何正确解决人们思想观念转变中的问题缺乏经验,这场运动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单位采用运动群众整人的阶级斗争的办法,要求思想检查“人人过关”,做法粗糙简单,给知识分子造成了很大压力,感情上伤害了一些人。这种以搞运动的方式进行思想改造的方式,不符合马寅 初先生创议的学习初衷;也有违《共同纲领》规定的人民享有思想、言论、人身等自由权利的原则。全盘苏化,更有违独立自主的建国方针。教训值得总结。[1]
当时陆锦璧在南京大学法学院读书。南大曾在两个连体的篮球场的体育馆内,把校方认为有问题的教授著作、论文、讲义加上批注,公示于众,让全校学生轮流参观。此外,派党团员学生参加“思想改造改小组”,作为帮助和批判教授们的骨干。每位教授都必须交代个人历史,社会关系,内心的阴暗思想,做到人人过关。在不可抗拒的压力下,教授们违心地自我诋毁、互相揭发。继之,学生则奉命批判,致使教授们颜面丧尽,声誉扫地,师道尊严荡然无存。
在思想改造运动结束后,全国又进行了院系调整和司法改革运动。陆锦璧对院系调整中轻视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倾向,以及司法改造运动轻视所谓旧法人员和旧社会过来的法学教师的现象,颇为困惑。华东政法学院就是和全国司法改革同步进行的院系调整的产物。1952年6月6日华政筹备会宣告成立,由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东吴、震旦、沪江、圣约翰等大学的法学院的法律系、政治系本科生兼并而成。学生总人数为982人.新招来的600人中,399人几乎全为服务性行业的失业工人,;其余201人则为基层单位的通讯员办事员等,其文化程度多在初小以上,年龄在5---30之间,工龄不少于五年。厦门大学法律系次年并入。
陆锦璧当时就认为这样的院系调整是盲目“以俄为师”、照搬苏联模式,形成的是违背科学的外行领导内行的官本位管理体制。
各大学原有的法学院教授并未如预告所说来华政继续任教,而几乎是全部被拒之门外。有幸进入者中,三位转业到图书馆,三位改行教语文。取而代之的教学骨干,是一些来自老解放区的地方干部,其文化程度一般不超过中学;其中有一部分被保送去北京政法干部学校;另一部分被保送至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培训1-2年。最后,人民大学和政法干校毕业生中的工农干部,被分配来华政出任教研室主任和主讲教师,其讲课依据即干训班和人大培训班的听课笔记;有些教师连讲稿也只能请青年教师代写。依靠这些人为教学骨干,使用充满教条主义色彩。虽有一些上述被并大学的青年教师,但由于缺乏老一辈法学家的培养,也很难立即担当重任。
1955年发生了“胡风事件”,陆锦璧从宪法角度思考了此事:仅凭合法的公开批评和享有“通信自由”保护的私人信件中对个别领导人的议论,就可以按“反革命”定罪吗?这符合刚刚颁行的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吗?
陆锦璧虽有疑虑和不解,但并无任何表示。在业务上还是勤奋努力,大胆创新,因此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院教务处组织全院助教,曾轮流观摩他的课堂教学,推广他的教学方法。
鸣放时期坦陈对学校改革的意见
1957年5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在中苏友好大厦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陆锦璧作为华政唯一的青年教师代表,随同院领导和三位老教师代表一起参加了这次会议。
开幕伊始,市委书记兼市长柯庆施做了动员报告,号召大家“帮助党整风,克服三个主义(思想上的主观主义、作风上的官僚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并强调“目前应当坚决地放,大胆地放”;重申党的政策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少社会知名人士很受鼓舞,当场针砭时弊,坦陈己见,积极建言。
陆锦璧当时是青年教师团刊(黑板报)的主编。团委书记姜万惠在团总支会议上提出党委要求出版《鸣放专刊》,号召广大师生大鸣大放”,于是第一期出了三篇文章。其中一篇《如此分工:我写讲稿,他当讲师》引起轰动,观者如堵。当天,党委宣传部长张兰田召开编辑部会议,说“今天的黑板报反映不好。”我说:“这是按照团委书记的建议办的”。该版也发了姜万惠自己的文章《大胆地鸣,大胆地放》。”陆建议暂时停刊,张部长说,这样不好,会造成同学误解,以为党的政策变了。此后,因稿源缺乏,陆锦璧就自己写了《向院党委提两点批评和建议》及编者按语《本报发表的文章,文责自负,刊稿并不表示编辑部同意作者的观点》。没几天陆就知道在复旦大学也引起了连锁反应。该校法律系讲师张衍杰在6月3日的整风座谈会上说:华政反映的情况复旦法律系也有,本系还有许多教师自己讲讲课,讲稿还要人家给他写,他本人就给人写了一年讲稿。
陆锦璧:《向院党委提两点批评和建议》
全国高等学校已经揭露的情况说明:当前存在的矛盾很多,包括领导与被领导的矛盾,教师与学生的矛盾,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的矛盾等等。其中最重要的矛盾,我认为是广大学生对教学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教学质量不高的现状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在这篇短文里,我愿意略抒己见,向院党委提出两点批评和建议。
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于认真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目前在我们的教学和科研领域内,既缺乏百家争鸣的空气,也缺乏百家争鸣的阵地。教条主义的幽灵,还在游荡;一家之鸣的单调,还在独唱。
几年来院党委在领导教学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不可抹杀的,但是也还存在着严重的缺点。有的教师教学质量不高,学生反映不好;别的教师也爱莫能助。在培养和使用教师方面也存在着问题。有的被着重培养的人,未必真像斯大林所说的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个别甚至还有废品;有些对深造求之不得的人,未必都是朽木不可雕也,其中也有可以造就的。院系调整后,把老一辈法学家统统调离教学岗位,长期从事图书管理工作,对他们重视不够,安排不当。应当看到几年来,在党的教育下,他们在思想上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他们都熟悉旧的法学知识,富有教学经验,而且学术水平都高,还掌握多国外语。应当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使他们重返教学岗位,发挥他们的专长,青老教师要通力合作,为提高教学质量作出贡献。
现行的教学制度规定,每门课程,一律由一个教师主讲。这样在教学实践中,就无从比较。骄傲自满、不求进步的思想情绪就容易滋长。教学质量就难以提高。我建议每门课程由几个教师同时开课,齐头并进,展开同志式的竞赛,用以代替目前那种由个人包干的讲课制度。在这种境况下,必将大大激发每个教师的积极进取心,促使全体教师奋发图强,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惯性必将改变,教条主义的藩篱必将被彻底冲破。如果有人安于现状,那就会被自然淘汰。
对待教师要一视同仁。过去在这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重政治、轻业务的宗派主义倾向,这是应当克服的。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从六亿人口的全局出发,大力培养和提高师资,务使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才不称职的,应及时调整;勤奋教学,成绩显著的,应予奖励。完全可以相信,只要这样坚持下去,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我们的教学质量,必将迅速提高,整个教学面貌,必将焕然一新。
“顽固反抗”的右派分子
陆锦璧有写随想的习惯,如在看果戈里的《钦差大臣》电影时,看到剧中市长派两个亲信到旅馆打听钦差的信息,回来即向市长报告:钦差很年轻。市长说:年轻人好办,一切都在表面上。陆即感言:“这是年轻人的通病”。但别人汇报时却说成“心里有什么想法,不要向党汇报。”肃反后,他就不再写时政感言了。
1957年下半年反右运动开始后,陆锦璧很快地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团籍,撤销原有职务,送农村监督劳动。工资由82元/月减为28元/月。
1979年2月,上海社科院给陆锦碧的右派改正通知书中说“陆在57(不是58)年是对工作有些意见,不是右派言行。现经社科院党委决定予以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行政23级”(陆提出异议后,经调查 改正为行政19级)。
笔者现在见到一些材料中指控陆的内容,陆说是无中生有或断章取义、夸大其词,这些“依据”是和他本人不见面的。他在批斗会上当场也曾经辩解抗争,他觉得自己不是右派。1958年下半年,他向院党委提出三次“申诉”,要求纠正他被划为右派的错误。这在沪上、乃至全国都是罕见的。他为什么不服气呢?
依据他说的“在教学工作中,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这句话来自人手一册的《人民大学先进的教学经验》小册子,在于认真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因此就说他 “否定党的领导”,因为 “领导就是主导,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就是要同党分庭抗礼”,他公开表示不同意,因为他从未说过对党的领导不满的话。
依据他在1958年的申诉中所说“几年来,院党委在领导教学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不容抹煞的,但是还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就说他“否定成绩是基本的,强调缺点是严重的”,他公开表示这是歪曲他的原意,因为他十分强调和坚持“一分为二看问题”、“成绩主要、缺点存在”的思想方法。
依据他说“建议每门课程,都由几个教师同时开课,齐头并进,开展同志式的竞赛,用以代替目前由个人包干的讲课制度”,就说他这是反对社会主义的教学制度,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因为“开展同志式的竞赛,就是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为了证明陆锦璧想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找出他给某同事抄写讲稿中发生的一处笔误,即:把社会义误写成了资本主义,当作了陆锦璧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一条“铁证”),他公开表示“不能苟同”,因为这么具体的教学工作方法怎么硬和社会主义制度挂钩,上纲上线地批判?
对批判他反对老干部为骨干的办学方针,他公开表示“不存在此事”。反右之前,陆锦璧对教研组个别领导人确曾提过意见。1956年上半年,教研组组长、支部书记王某,对解放日报约稿一事,自定框框:讲师写文章,助教写名词解释。陆认为这样做法不妥,但他在会上未讲,也未向上级汇报。当院党委委员兼教务长徐盼秋主动与他谈心,询问他对学校的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时,他如实作了汇报,同时反映了其他一些不利于培养青年教师的表现。徐听后对陆说“你反映的情况很好,我要向党委汇报。”不久,在华东政法学院的一次大会上,院领导表扬了陆锦璧敢于向不合理的现象展开批评。反右运动中对陆进行批判时,教研室主任王某说那次对陆锦璧的表扬是错误的,陆对王某提出的意见,就是反对党的领导。陆辩驳说对个别基层领导提意见不等于反党,领导说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是通过党支部的负责人来实现的,反对党的任何领导人就是反党。
对指责他“宣传资产阶级民主”,他公开表示异议。他解释说,1957年4月间,《人民日报》副刊发表了一篇关于等额选举的评论文章,认为等额不能充分发扬民主,陆觉得言之有理。在1957年4月的一次团小组会上,谈到选举团代表问题时,陆介绍了上述文章的观点,建议院团委要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团代表,使选举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反右时,陆的这一意见被定为攻击等额选举制度,宣扬资产阶级民主,陆认为这是一个如何选举团代表的具体问题,怎能说成是宣扬资产阶级民主呢?
对指责他利用团刊《青年教师》“煽风点火”,他公开表示这不符合事实。要出版鸣放专刊是院党委的决定,凡属《青年教师》鸣放专刊发表的稿件,作为主编的陆锦璧最后都呈送院团委审查,没有一篇稿件是未经团委审查同意就擅自发表的。从第二期开始还专门报送院党委宣传委员审查。尤其让陆锦璧不解的是,所有在《青年教师》发表文章的作者没有一人被划右派,却把《青年教师》的鸣放文章作为划定陆锦璧为右派的“依据”。
陆锦璧的抗争,带来了对他的更大的打击。他被,指定每天到一个固定的教室,组织一批人对他进行批斗,采取了独一无二的特殊战术:现场录音;画地为牢地禁止他走出校门;配以“保镖”,全天“监护”。在全校94个右派中(据华政校史记载,当时全校学生1698人,右派80人,占5.7%;教工391人,右派14人),唯他得此殊遇。在1958年2月全校反右胜利结束的庆祝会上,院主要领导宣布绝大部分右派已低头认罪,缴械投降,而陆是两个“负隅顽抗者”之一。
其实,在当时,华东政法学院的不少领导是不赞成将陆锦璧划为右派的。如研究部主任、改革开放后担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的曹漫之,对陆所在的教研组副组长方真说,如果把陆锦碧划为右派,上海的右派就太多了,方真在教研组全体会议上公开说了曹漫之的观点;在批判院党委委员兼教务长徐盼秋、副教务长王亚文的大字报里,都有一条说他们“不同意把陆锦璧划为右派”。1957年陆锦璧被划右派的真正原因,一是当时每个单位都有需要完成的5%或更多一点的右派指标,陆锦璧是单位为完成指标任务而划的;二是陆锦璧在《青年教师》发表了一些批评教研组负责人业务水平不高,让别人写讲稿,自己拿着去上课,这就得罪了不少基层领导。
由于华东政学院1962年被并到上海社会科学院,1979年2月还没有恢复,所以,改正陆锦璧右派问题的文件由上海社会科学院1979年2月27日发出,文件称:“现经复查:陆锦毕在整风反右期间的言论,主要是对本单位的工作制度、领导作风以及党团员的某些问题提出批评意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言论,不应划为右派分子。根据中共中央【1979】55 号文件精神,经讨论决定:对1957年7月陆锦毕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决定,予以更正,撤销开除团籍处分,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这个结论是客观的,陆的言论都是很具体的工作意见,根本谈不上是反党反社会主义。
七次提审后重新戴帽
1959年9月,陆锦璧被发配到青海,在西宁市劳改单位――新生通用机械厂任工会干事。1961年国庆节前夕他被摘去右派分子帽子,恢复干部待遇和工资级别。1962年新生通用机械厂下马,他被调至新生园艺厂副食厂任统计员。
1957年他一被划为右派,女友即和他断绝来往。当他被发配到青海之后,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倍感孤独。1963年经他的嫂子介绍,他与杨兆龙的女儿、也被错划为右派的杨黎明相识。是时,杨兆龙因所谓“历史反革命”和“投敌叛国”罪刚刚被捕。为了进一步弄清杨兆龙“反革命集团”究竟有多少成员,公安机关对杨家严密监控.而在此时,陆锦璧走进了杨家,与杨黎明谈婚论嫁,想不到这样他就成了“特嫌”。陆在上海的旅社即受到盘查,返回西宁后,就发现有人跟踪。有的同事问陆:“你在上海出了何事?为何上海公安局打电话给政治科询问你的身份?”1964年10月30日陆被捕了。在西宁市看守所关了45天,提审7次。
第一次审讯,问陆到杨家与杨家母女都谈了些什么。陆回答:此次请假回家,主要为了解决婚姻问题,故在杨家只谈婚事,其余无可奉告。
第二次审讯,审讯者先告诉陆关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陆回答:“我的态度有两条。第一,我说过的话,我做过的事,我承担责任”。审讯者说:“你应该采取这个态度。”陆又说:“第二、凡是我没说过的话,没做过的事,在任何情况下,我绝不承认!”审讯者拍案:“看来你准备对抗了?”陆说:“不是对抗,是实事求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第三次审讯,审讯者单独提审。他说:“我是大老粗,你是大学助教。但是你应该知道俗话说‘好汉做事一身当’。”陆说:“你的话只说对一半。”他问:“你这是什么意思?”陆说:“一个人敢作敢当是好汉,但一个人不承认没做过的事也是好汉!”审讯者说:“你是诡辩”!陆答:“这不是诡辩,这是讲理。”
第四次审讯,审讯员说:“杨黎明和沙溯因都交代了,他们毕竟是女人,没你坚强。”陆说:“我不信!我建议当面对质,有两个办法,供你们考虑。第一,你们带我到上海;第二,请他们到西宁来,由你们决定。我相信,杨黎明不会诬陷自己的丈夫,我岳母也不会诬陷自己的女婿;他们不会无中生有。”审讯员要陆在记录上签字,陆看后,要求改正有出入的地方。大部分改了,小部分审讯员不准备改。陆说:“不改就不签字。”审讯员说:“你可在你认为有出入的地方划线,下面说明该处你不同意。”
第五次审讯,审讯员问:“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陆说:“要交代的上次笔录我已签字。现在我对该笔录既无补充也无更正。”
第六次审讯,大体情况相似,陆重复了此话。
最后一次审讯,由王处长主审。他首先说明:“我们已经查清,你与杨案无关,也无反革命活动,但是,你有你的问题。”又接着说:“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材料,可以把你劳教,也可以把你劳改。”陆说:“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我是完全无辜的。”王说:”这么说来,你是完美无缺的咯?”陆答:“不是。作为一个人,人无完人。我和别人一样,都是有缺点的。但是,就你们追查的问题而言,我是完全无辜的。如果你们要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我的头上,不要说劳教劳改,就是把我送上断头台,我也绝不承认!”王处长说:“我们很喜欢你这种性格,我们就喜欢和你这种人打交道。你就凭你的三寸不烂之舌跟我们搅下去,我们就把你扔在里边,有空就提审一下,没空就随你去,看你能坚持多久。”陆答:“对这点,我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第二天,单位把陆带回去批斗。
次日上午,单位宣布了对陆锦璧的处分:思想反动,态度极其恶劣,将陆押送到海北祁连山下右派集中营劳动教养。后陆辗转黄南,最后到达柴达木盆地的边沿伊克高里服苦役。
[1]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