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俩事业单位要招人了!
总共57个名额,
看看有适合你的吗?
小编今天从淄博市人社局了解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合同制收费员,派遣至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各收费站从事收费工作。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在淄博市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7、讲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熟练;
8、报名时需处于失业状态(在职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无法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11:30;13:00—15:30);
报名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楼315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路西办公楼)。
咨询电话 :3181774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0:30(提前20分钟到场);
笔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六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笔试内容:初中数学、语文知识及时事政治知识;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5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六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4、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者司法考试成绩达到330分以上;(2017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高青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司法考试成绩单,并提交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1张。
4、资格审查:由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5、报名费:40元。
(二)笔试、打字测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打字测试、面试,笔试重点考查写作能力,打字测试重点考查打字速度及准确率,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三项分数分别为100分,总分300分,其中笔试占30%,打字测试占10%,面试占60%。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所有项目结束后公布。
(四)体检
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参加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高青县人民法院纪检组、政治处反映,或拨打电话反映,联系电话:6953206 6971107。对出现的空额依次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月工资3500元以上,司法考试成绩330分以上的月工资3000元以上,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法官助理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招聘地点:高青县高苑路16号高青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3-6971107
来源:综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淄博法院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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