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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北大教授陈兴良!

北京大学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0-11 10:27

正文




13卷、36年、415篇、681万字……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
将学术生涯的累累硕果凝练于
《刑法研究》这部文集
这一集大成之作获得
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代表了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高水平


“刑法学研究是我毕生从事的事业。”
30余年来
陈兴良以学术为旨归,以写作为志业
怀抱着对刑法学的研究发展
对法律公平正义的孜孜探索
执着以求、守职不废

01
日新又新的学术地图

走进陈明楼六楼陈兴良教授的办公室,一眼便望见临窗而设的办公桌。两侧不是墙,而是自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的书架,远远看去,恰仿佛遍历风霜却依旧焕发着勃勃生机的远古密林中,开出了一条学术的幽径来。

用他自己的话说,《刑法研究》是“封笔之作”,文集收录了自1984年至2020年陈兴良发表的所有论文和其他作品。全书四编13卷,共计681万字,收入论文415篇,触及刑法哲学、刑法理念、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刑法知识论、刑法学术史、刑法教义学、判例刑法学等诸多领域。这部论文集是陈兴良教授以前所未有的覆盖面对过去三十多年间的论文进行系统整理编排而成的著作。

当代法学界较为重视学者们在论文中的观点输出,而论文集的学术价值则见仁见智。本着服务学科发展和丰富学术史视角的学术态度,陈兴良重视论文集的整理。“论文是学术成果的基本载体,而且论文随写随发表,体现作者的一得之见或者一时之见。”他认为,论文集作为学者整理自己阶段性学术成果的一种形式,能够集中地反映特定历史时期某一学者的思想和对法律问题的关切。而且,法学,尤其是部门法学的学术论文有篇幅长、更新快、数量大、期刊分散度高的特点,由学者自己整理后的论文集往往去芜存精,既能保存本人的学术成果,也为其他学者的学术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鉴于本文集巨大的学术价值和独特的学术意义,它在体例上另辟蹊径:与过往阶段性论文集不同,不再以时间为主要编排序,而是颇有巧思地按照刑法学体系分为刑法绪论、刑法理论、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四大部分,各部分内再分专题依时序呈现。

陈兴良对这样的新编排方式比较满意,因为它给读者勾勒出了一幅完整的“学术地图”——以刑法学体系分类编列论文专题,横向铺展;兼以考虑各个专题内部的学术成长脉络,纵向延伸——不仅呈现出研究领域的广度,而且在纵向的理论深度进化中体现了作者的学术成长。编排范式的创新,体现着作者的内在学术旨趣与追求。

在整理过往论文的过程中,有些学者可能会陷入“悔其少作”的担忧,担心年轻时的论文笔触稚嫩、内容不成熟,甚至会不愿意呈现与现在观点自相矛盾的部分,陈兴良却坦然接受并乐于面对这一点。

一方面,他始终保持着实事求是的严谨治学态度和豁达的学术胸襟。

“观点的改变并不是一个丑事,反而从观点、内容、文字的进步中能看出学术的成长。”陈兴良说,部门法学是要为司法实践、司法适用提供理论支持的,是需要密切追踪现实、回应社会关切的,因此观点与学说的前后冲突也很正常,这是社会发展、学术发展的自然现象。恰恰是这样差异与分歧的碰撞,让学术界得以见证嬗变、鼓舞创新。“学者都是有局限的,你当时发表的虽然现在看可能是幼稚一点,但在发表的时候还是比较前沿的,这就足够了。学术发展如此飞速,也不能总想着等成熟了再发表。学者只有敢于展示学术观点,互相交流才有学术进步。”

另一方面,这也有赖于陈兴良深厚学术功力所赋予他的自信,与之相伴的是一种学术上当仁不让的极致追求。没想到陈兴良教授也有着“凡尔赛”的可爱一面:将才评论着自己的历史局限性,旋即又不得不承认起当年的论文水平高了。“总体上来说,我觉得我还是比较自豪的,从发表的第一篇论文开始,还是保持了一定的输出水准。”实际上,《刑法研究》中收录的很多论文都是国内首篇探讨某一专业问题,从零到一的突破往往具有重大的学术史意义,它定义了学界研究的起点。

陈兴良教授的弟子,如今也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的车浩教授“历史感”“创造性”来形容本书体现的作者不断自我更新、始终站在学科前沿的努力探索的精神,“作者经常就同一问题持续研究,并不忌讳由于认知更新而更改甚至推翻自己之前的观点。这说明作者是以学术真理本身而非个人权威的不容动摇为追求目标。这种‘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进取精神,足以为后学者的榜样。”

02
浇灌学术之树















“学术就像树一样,需要不断浇灌、不断成长。”
















评议自己的学术成果,陈兴良教授非常客观,毫不避讳,好的就是好的,值得多回味回味;一般的就是一般,说出缺点也不用任何的掩饰。若要挑出论文集里作者本人最满意的一篇论文,可能就是发表在《法学研究》1996年第二期的《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了。当时97年刑法还在制定中,一个很大的争议就是要不要废除类推制度并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学界争论比较激烈,所以编辑向陈兴良约稿评论此问题,不过没有规定字数。当时的《法学研究》发表一篇论文篇幅平均在1万字左右,结果陈兴良才写了前三部分就有3万字,还言犹未尽,后来又加了2万多字。该篇论文在内容深度、结构逻辑及语言表达等方面均表现出色。不仅如此,读者对该篇论文的反响亦十分积极。特别是文字间所展现出的气势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陈兴良眼中,这篇论文无疑是一部令人自豪的佳作。

陈兴良认为,好的法学学者一定是有内在自发的写作热情、有强烈的研究兴趣的,研究并输出论文对于这样的学者来说已经成为一种热爱、一种生活方式或者一种使命感了。

“我有一个提法,学者实际上是作家,你就是得多写。好比导演只拍一部电影,那你不叫导演,只能叫电影工作者。”只有不断研究、不断思考、经年累月地积淀,学术的研究方能达到一定的高度,达到无论写什么、怎么写都能保持很高水准地自由输出的境界。“这个修炼的过程是很不容易的。”


“树”是他总结自己学术信仰时使用的隐喻。

在陈兴良看来,将完成、发表的论文束之高阁,便是在损害其作为“树”的生命力。而时时增删检阅,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和提升论文,才能使其获得连续、丰沛的生命力。陈兴良的硕士论文初版只有20万字,到现在出版的第四版已经60万字了。他反感那种功利动机驱使的学术写作,写好了、发表了之后就被冷落了,那样的学术就是死木,“学术应该跟踪它,才能是活的”

《刑法研究》生动地体现了陈兴良不断深挖已有成果,从而将研究的理论高度不断拔升的过程。

03
亲历中国刑法学科的重建和转型















“我作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登上我国刑法学术舞台的学者,学术生命能够延续到21世纪20年代,正好伴随着我国刑事法治的恢复重建和刑法学科的起死回生,以及刑法知识的整合转型,何其幸也。”
















陈兴良是看着中国法学从一片废墟上重建到现在发展日趋成熟的一代人,也是呵护中国刑法体系茁壮成长的人之一。他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上学的时候,只有零碎的刑法知识,大学四年许多课程连一本教科书都没有。”陈兴良回忆刚入学时,中国法学界面临着学术断代,整个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能看的法学书籍只有50年代从苏联翻译的一些教科书,或者是民国时期的译作,更不用提法学学术界的存在。就是在这样的一片荒芜之地上,陈兴良亲历了中国刑法学科的重建和转型。

 在龚祥瑞教授(右5)家后花园合影,右3陈兴良 

某种意义上,他不仅是亲历者,更是引路人。

本科阶段,法学的知识匮乏,陈兴良有机会阅读了大量哲学和人文社科方面的书,这一理论旨趣和功底让他后来有能力将刑法推向法哲学的高度,扛起了刑法理论本土创新的大旗,也开启了部门法理论研究的先河。他曾花五六年把当时中国刑法已有的知识全部掌握了。“这点东西掌握了,你就可以做一个总结,然后在此基础上你往前走,那就都是前沿了。”

陈兴良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探索,为中国刑法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在,刑法已经从80年代初的完全没有学术含量的一套简单政治话语发展成为成熟的部门法体系,越来越专业化、越来越精深。可以说一部《刑法研究》,就是中国刑法学的一部活的演变史。

“随着年轻一代刑法学者的成长,有了更加全面的外国刑法知识作为滋养,对一些问题的研究,在分析视角或缜密性方面,已经对《刑法研究》有所超越。不过,相信这也是陈老师乐于看到的景象。他笔耕不辍近四十年,为刑法的研究领域开疆拓土,为刑法的学科发展引领方向,为青年学者的奋进以身作则,而这些汇集起来,也正是为了一个更值得期许和憧憬的中国刑法学的未来。”车浩总结道,像这样学术成果能遍布一门学课研究的各个层次,能支撑起整个学科体系的学者,在全中国是少有的,“可以称其为在本学科内部展开百科全书式研究的风格”。

在陈兴良长达40年的学术生涯中,他不断地按照自己心中最满意的学术图纸为这座名为“刑法学”的宫殿添砖加瓦,从打地基到作壁画,所走的每一步,都密切联系着中国社会的变迁转型和中国法律的完善成熟。

“能在学术生涯的晚期完成这样一部集大成的论文集,我自己也感觉是非常幸运的。这也是对自我学术能力的一种检验。”陈兴良教授表示,《刑法研究》出版到现在两三年间和以后写的东西,日后也都会源源不断地加录进这部文集中。

04
切中时代肯綮,旨在经世致用















“除了对刑法的学理研究以外,刑法学者还应当关注社会现实,关注国家法治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刑法学不仅是一种法教义学,而且具有经世致用的功效。”
















陈兴良教授的学术生涯历程与中国刑法学的历史进程同频,理论研究脉络也与中国刑法学的理论进化史相吻合,这种奇妙而恰切的贴合源于他的学术识见和理想——总是能以其洞见和前瞻切中时代肯綮,在对社会和时代的回应关注中,力求刑法研究经世致用的功效。

1984年,陈兴良在王作富教授指导下完成了硕士论文《论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这不仅是对他个人而言最初的论文写作,也是国内最早涉足正当防卫领域的学术论文。

 1986年9月,与王作富(左三)和高铭暄(右三)先生的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兴良(左一)、赵秉志(左二)、姜伟(右二)、周振想(右一) 

陈兴良提到,正当防卫制度作为清末沈家本刑法改革而产生的舶来品,起初生命力不强,而随着时代变迁以及于欢故意伤害案、昆山反杀案等著名案件的影响,这一制度逐渐被激活,我国正当防卫的理论研究也不断跟进。“正当防卫制度作为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变迁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以及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之嬗变的一个缩影。当正当防卫被理性的目光聚焦时,制度背后的社会变动就会呈现在我们面前。”

如今,社会高度关注正当防卫,学界研究也已蔚为大观。陈兴良也一直跟踪关注,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角度撰文研究。他用自己的学术生涯切身见证着时代的变迁,参与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立法与司法的完善。《刑法研究》文集里集中呈现了他三十多年来关于正当防卫问题的思考,是该制度研究的重要参考。

“相对于绿色的生命之树而言,理论是灰色的。但理论一旦为人所掌握,一旦扎根于实践,就会产生不可低估的能量”,陈兴良说道。

法学研究不应仅见诸论文和著作而已,而需扎扎实实地落地于社会现实中。唯有在与社会的联结中,在清晰可感的时代脉络中,法学研究才能凭借对公平正义的孜孜探求与坚持,成就最本真的理想。

文集的出版并不是终点,而是阶段性的回顾与内省,琢磨推敲、涵纳吸收,以更充盈和沉稳的姿态面向未来。正如树木在浇灌与滋养下生发出的连绵不绝的绿波。陈兴良以匠心独运的方式梳理繁杂的学术枝蔓、编排体例,以飨未来的读者。文字、知识连缀为绿叶,生长在每个读者的心头。

北京大学将2024年确定为“学科质量年”,旨在凝聚全校力量,加快推进顶尖学科建设,实现学科实力的整体提升。北大学者们以学术为志业,承载着知识的厚重与求真的信念,他们在学术的沃土上辛勤耕耘,勇于开拓新的思想疆域。他们回应时代的呼唤,在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构筑新的思想高地。

北大官微特推出全新栏目#百位北大学者,呈现北大学者在学术殿堂中的深刻思考与创新实践,讲述他们为推动知识创新与社会进步所作的贡献。




来源 | 北京大学融媒体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

采访 | 姚月、陈莹

文字 | 姚月、张子璇

图片 | 受访者提供

排版 | 唐儒雅

责编 | 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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