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大学生们拼命想要改变世界,但是有太多人认为,要想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就需要做一些非同寻常,引人关注的事情,比如说成为Instagram名人,开一个大获成功的公司,或者终结一场人道危机。
年轻人当然都会有理想主义的抱负。但是,拜社交媒体所赐,目标和意义已经同魅力混为一谈:非同凡响的生活看上去像是互联网上的常态。然而,有意义的人生必须非同寻常,或者看起来非同寻常,这种想法不仅是精英主义的,还是误导性的。在过去五年中,我采访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个人,听他们讲述自己的人生意义。我还阅读了数千页的心理学、哲学与神经科学研究著作,想了解什么才能带给人真正的满足感。
最后我明白,最有意义的人生往往不是非凡的人生。而是那些平凡的、有尊严的人生。
或许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的小说《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最准确地表达了这种智慧,我认为每个大学生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它大概有700多页,需要全心投入和自我约束才能读完,而这两点也是本书的主旨。要读完这本书的确很难,需要努力才能做到,拥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也是如此。小说的女主角名叫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是一位出生在英国地方小镇的富有淑女。多萝西娅有一种激情洋溢的气质,渴望做一个慈善家,为世界带来点美好的东西。小说的男主人公特蒂斯·利德盖特(Tertius Lydgate)是一位胸怀大志的年轻医生,希望能获得重要的科学发现。两人都渴望过着英雄史诗般的生活。
多萝西娅和特蒂斯的婚姻都是灾难性的——她嫁给卡苏朋(Casaubon)牧师,他娶了镇上的美女罗莎蒙德(Rosamond)。慢慢地,他们的梦想破灭了。罗莎蒙德原来是个空虚肤浅的女人,只希望特蒂斯从事一个能赚大钱的职业,以便满足她奢侈的品味,到最后他顺从她的愿望,放弃了自己的科学追求,成了为富人看病的医生。他去世时50岁,虽然取得了传统上意义上的“成功”,但临终前认为自己没有遵循原本的生活计划。
至于多萝西娅,卡苏朋牧师去世后,她嫁给了自己的真爱威尔·拉迪斯拉夫(Will Ladislaw)。但她更大的抱负并未实现。乍看上去,她似乎也浪费了自己的潜力。
特蒂斯的悲剧在于,他永远未能同自己生活中的乏味现实和解。多萝西娅的胜利则在于她做到了。
在小说结尾,她以贤妻良母的身份安居乐业,艾略特写道,她“没有开创任何东西”。这对读者来说可能很失望,但对于多萝西娅来说并不是。她全心投入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做着“有益的活动,让她感受不到发现自我或突出自我的那种怀疑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