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陆骅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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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响声太刺耳,比起一辆普通汽车过于招摇。有时,哒哒哒哒的,我坐在床上都可以闻见发动机未燃尽的汽油。不消一分钟,这声音又会再次响起。它穿越了整个村庄,车后的一缕青烟,从上空看,就是路线图。或许返回也是。
到这里了,不用我老实交代。我坐在他的车后,看得见他清晰的后脑勺,还有烈风中飘出的香水味。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坐过他的车多少回,我记不清了。我住的地方过于偏僻,常需要打摩的外出,正好多次见到他等候在路口,索性要了电话,每逢外出必点。
所有人都见过一出地铁,僵尸般的手朝你一起伸过来的感受吧。我是烦了这些人。他,我首次见到的时候,正耷拉着腿闲聊,也不吆喝,那段时间正好是他比较清闲,想把家里废置的摩托拉出来晒晒,我才遇见他。
想也不用想,我就会上他的车。那是夏天。我一坐在他的后面,就发现他的衬衫湿了后半截,汗腥味像许多鱼在空中跃。他不胖,看上去还在健身,我在后面没有窒息的感觉。
我想要抱住他,又用手拽住他的衣角,后来干脆不拽了,直接平摊在腿上,真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掉下去,旁边的,路边的是海水吧,都看不清了,真担心他觉得我有问题,也不担心。
后来坐车的次数多了,也渐渐熟络起来。原来他早已经结婚了。他也跟我说起,结婚压力都好大的,还要养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啊。
是那次回家,他接我都到一半了。我忽然想起,刚吃完饭把手提袋忘在店里了,于是折返寻找。
“是很重要的东西吗?”
“嗯。”
“现在过去,会不会被别人拿走了。”
“不会的,我那东西只对我有用。”
当天确实是把手提袋落在店里,其实里面就装了一个崭新的笔记本,一支笔和一根数据线。在我告诉他 ,那是很重要的东西时,我发现,我说的其实不是那些。
坐在他摩的上看到的风景,我心里很舒坦。已经习惯这样去看风景,尽管我很清楚,我们最本质的关系就是乘客与司机,但是人都倾向于将感情看得暧昧。
尤其是夜晚,在空旷无垠的大道上,月光亮得可怕,他载着我,我已然不敢拥抱他,我看着一层层的楼,看着远处霓虹的嘈杂,看着眼前这个人的折返,我居然把我的忘记当做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命运”。
在这个车上,我该怎么称呼他呢?他折返的路线,是否还能再折返?我知道不能,我任由最后的汽笛一声一声驶入村庄的心脏,在最后一刻,拐弯的转角,我一把抱住了他,他头向后看了一下,并未当一回事。
我抱得多么理所当然,又强词夺理。到了门口,车照例开始哒哒哒,然后没了声息,村庄到了晚上格外宁静,蓝色的光在他脸上,路上的风景像海水一般戛然而止。
“明天要出去再找我噢。”
“好,明天吗?”
车再次发动响起,车灯照向的地方有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