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IPRdaily
IPR Daily(iprdaily.com)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产业媒体+产业运营服务平台。提供全球知识产权产业资讯、科技情报、政府政策;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并为投资人、权利人提供产业服务。我们客观敏锐的记录分享知识产权产业每一天。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知产宝  ·  商标案例 | ... ·  6 天前  
IPRdaily  ·  2024商标节INTA论坛邀请 | ... ·  6 天前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 ·  1 周前  
51好读  ›  专栏  ›  IPRdaily

#晨报#最高1万元!“信宜洪冠雪梨”公开征集商标名称;证据保全时,公司竟通知员工删除盗版软件,顶格罚款100万元!

IPRdaily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11-13 07:30

正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1月14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淮安舒悦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上诉人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赛分科技IPO: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取得75项专利

近日,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分科技”)获得证监会注册批文。

招股书显示,赛分科技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和生产用于药物分析检测和分离纯化的液相色谱材料的企业,本次IPO计划募集8亿元资金,拟用于“20万升/年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辅料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赛分科技及其子公司已取得75项专利,其中境内专利73项,境外专利2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外观专利5项。

值得注意的是,赛分科技当前的产能利用率并不饱和。招股书显示,2021年~2023年,公司分析色谱柱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24%、79.14%、58.73%,呈下降趋势;生物大分子层析介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5.43%、35%、69.73%;硅胶基质填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25%、63.66%、89.47%,现有产能均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来源:IPRdaily综合电鳗快报、汇富财讯)


#337调查那些事儿#

美国ITC发布对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1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0月7日作出的初裁(No.42)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Flawless Vape Shop Inc. of Anaheim,CA、美国Flawless Vape Wholesale & Distribution Inc. of Anaheim, CA为缺席被告。

2024年7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初裁(No.31)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Price Point Distributors Inc. d/b/a PrincePoint NY of Farmingdale, NY关于虚假广告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2024年6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25)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Affiliated Imports,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American Vape Company, LLC a/k/a American Vapor Company,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Pastel Cartel, LLC of Pflugerville, TX、中国广东Shenzhen Funyi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27)不予复审,即增补四家企业美国Capital Sales Company、美国Ecto World, LLC d/b/a Demand Vape、中国香港Hong Kong IVPS International Ltd.、美国KMT Services LLC d/b/a KMT Distribution为列名被告,申请方也曾申请增补Heaven Gifts International Ltd.为列名被告但又申请撤回。

2024年5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初裁(No.20、21)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EVO Brands, LLC of Wilmington, DE、美国PVG2, LLC of Wilmington, DE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的初裁(No.24)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Fumot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福摩特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2024年5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18)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VICA Trading Inc. d/b/a Vapesourcing of Tustin, CA为缺席被告。

2024年4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Noriyang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诺瑞扬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

2024年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的初裁(No.13)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Innokin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的调查。

2024年3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2月5日作出的初裁(No.10)不予复审,将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Funyin Electronic Co., Ltd. of China更正为中国广东Shenzhen Funyi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

2023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81)。

2023年10月13日,美国R.J. Reynolds Tobacco Company of Winston-Salem, North Carolina、美国R.J. Reynolds Vapor Company of Winston-Salem, North Carolin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虚假广告、虚构原产地标识、不正当竞争),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Affiliated Imports,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American Vape Company, LLC a/k/a American Vapor Company,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Breeze Smoke, LLC of West Bloomfield, MI、中国广东Dongguan (Shenzhen) Shikai Technology Co.,Ltd. of China东莞市石开科技有限公司、美国EVO Brands, LLC of Wilmington, DE、美国Flawless Vape Shop Inc. of Anaheim,CA、美国Flawless Vape Wholesale & Distribution Inc. of Anaheim, CA、中国广东Guangdong Qisitech Co.,Ltd. of China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广东iMiracle (Shenzhen)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爱奇迹科技有限公司、美国Magellan Technology Inc. ofBuffalo, NY、美国Pastel Cartel,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Price Point Distributors Inc. d/b/a PrincePoint NY of Farmingdale, NY、美国PVG2, LLC of Wilmington, DE、中国广东Shenzhen Daosen Vaping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道森蒸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Fumot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福摩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Funyin Electronic Co., Ltd. of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Han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Innokin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IVP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艾维普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Noriyang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诺瑞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Pingray Technology of China深圳市品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Weibol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威铂利科技有限公司、美国SV3 LLC d/b/a Mi-One Brands of Phoenix, AZ、美国Thesy, LLC d/b/a Element Vape of El Monte,CA、中国广东Vapeonly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威铂利科技有限公司、美国VICA Trading Inc. d/b/a Vapesourcing of Tustin, CA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发布对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和模块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1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和模块(Certain Electronic Compu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Modul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7)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0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33)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9,641,841第5-6项申诉的调查。

2024年11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20)予以复审后确认该初裁,本案申请方满足关于涉案专利的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要求。

2024年10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9月9日作出的初裁(No.16)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以下调查:美国注册专利号10,708,613全部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0,708,618第1-8、10-19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9,641,841第1-3、7、9、14-16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0,142,659第1-3、5、6、13-16项申诉的调查。

2024年9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16)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Lenovo Group Limited of Beijing, China的调查。

2024年1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和模块(Certain Electronic Compu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Module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87)。

2023年12月12日,瑞典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 of Sweden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641,841、10,142,659、10,708,618、10,708,61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Lenovo (United States) Inc. of Morrisville, NC、中国北京Lenovo Group Limited of China联想集团、中国上海Lenovo (Shangha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联想(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北京Lenovo Beijing Co., Limited of China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香港Lenovo PC HK Limited of China、中国广东Lenovo Information Products (Shenzhen) Co. Ltd. of China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证据保全时,公司竟通知员工删除盗版软件,顶格罚款100万元!

某咨询公司因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被诉至法院。法院在该公司进行现场证据保全时,发现该公司竟在多个微信群中通知员工删除相关软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介绍,L公司是某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发现某咨询公司存在未经许可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L公司两次向某咨询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软件侵权行为,某咨询公司未予回应。后L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作出准予保全民事裁定。

当法官在公司进行证据保全时,却愕然发现公司员工正在电脑上紧急删除软件,在法官重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员工的删除行为依然持续发生。法官当场开展调查后发现,公司为避免被发现使用盗版软件,在多个微信群中通知员工删除软件。

考虑到某咨询公司作为控制证据一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证据保全裁定,还存在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的情形,法官不再对现场计算机是否安装有盗版软件进行检查,直接采取清点计算机数量的措施实施证据保全。

后L公司对某咨询公司及其两家关联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认为三家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软件,构成侵权,要求三公司停止侵权,并主张适用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L公司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某咨询公司等未经许可安装软件,侵害了L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复制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某咨询公司等对于法院保全行为拒不配合,可推定清点后所有计算机均安装了涉案软件。

法院认为,某咨询公司曾经采购过涉案正版软件,明知使用涉案软件应取得权利人许可,在权利人多次发送律师函的情况下仍持续侵权,在人民法院证据保全过程中拒不配合,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参考软件销售价格酌定权利许可使用费金额,基于侵权软件数量,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计算基数,同时适用一倍惩罚性赔偿,判决某咨询公司等停止侵权、赔偿600万元。

一审判决后,某咨询公司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认为某咨询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证据保全裁定,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案件审理,严重妨碍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依法应予严厉制裁,对其顶格罚款100万元。(来源:澎湃新闻)


听泉赏宝公司登记“听泉猫”作品著作权

企查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近日,杭州良匠传媒有限公司登记“听泉猫”作品著作权,作品类别为美术作品。

杭州良匠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鲁海涛,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据悉,听泉猫是网友们将主播“听泉赏宝”和之前很火的只吃新鲜猫粮的“新鲜哥”两人组合而成。

(来源:企查查)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最高1万元!“信宜洪冠雪梨”公开征集商标名称

近日,信宜市洪冠镇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开展“洪冠雪梨商标名称”初稿有奖征集活动。

广东省信宜市洪冠镇位于信宜市中北部,地处云开大山南麓,以山地地貌为主,光照充足,气候适宜,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同时具备复杂多变的山区气候特点,优良的气候环境为雪梨的种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近几年来,洪冠雪梨经过信宜市洪冠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推动,已有一定种植规模,为进一步推动雪梨产业的发展,提高洪冠雪梨的品牌形象,创立特色鲜明、符合现代潮流的商标名称,信宜市洪冠镇人民政府决定集思广益,面向社会开展“洪冠雪梨商标名称”初稿有奖征集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参与征集者请将来稿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陈卢金;联系电话:15521276558。(来源:羊城派)


今年1至9月广东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约6.1万件

11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等案件类型。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约6.1万件,审结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1097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近九成。

此次共发布5个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在卢某某等假冒国际知名化妆品注册商标案中,非法经营数额达1.4亿余元,法院依法从重惩处,对主犯判处2000万元高额罚金,拔除犯罪分子“卷土重来”的经济根基;在卜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法院依法认定深度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具有警示意义;在苏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法院依法厘清了“切机”技术破坏技术措施的法律性质,体现了人民法院处理新型复杂法律关系、打击涉数据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约9.4万件,其中,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061件。今年前三季度,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1.8%,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496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474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81件,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共46件。(来源:羊城派)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OpenAI赢得一起版权诉讼,但未涉及合理使用争议

当地时间11月7日,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裁决称,作为原告的Raw Story和AlterNet两家新闻机构,虽然指控OpenAI删除训练数据集内原告方作品的版权管理信息(CMI),违反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但原告方未能证明该删除行为产生了实际的损害。

今年2月底,Raw Story和AlterNet紧随《纽约时报》起诉OpenAI的步伐,指控这家大模型公司的三个训练集中包含了原告方的数千份新闻作品,但是删除了涉案新闻作品的作者、标题等版权管理信息。原告援引的《数字千年版权法》规定,未经版权人或法律授权,任何人不得故意删除或更改任何版权管理信息。原告方据此寻求损害赔偿和禁令救济——移除训练数据集中的涉案新闻作品副本。

OpenAI则发起驳回动议,认为原告缺乏美国宪法所规定的诉讼资格。

按照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原告如果要在联邦法院起诉,必须证明其确实遭受了具体化的、实际或即将发生的损害,即损害必须是真实而非抽象的。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指出,原告并没有证明删除版权管理信息而产生的实际不利影响,缺乏寻求赔偿救济的权利。

对于禁令救济,法院认为,当用户向ChatGPT输入一个问题时,ChatGPT会将其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综合生成一个答案。鉴于数据库中包含的信息量,ChatGPT输出剽窃自原告文章内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虽然原告提供了第三方统计数据,表明ChatGPT早期版本生成的回应包含了大量剽窃内容,但原告并没有合理地论证ChatGPT当前版本仍存在重大风险,会生成剽窃原告文章的回复。因此,原告也缺乏寻求禁令救济的诉讼资格。

 Raw Story和AlterNet提起的这起诉讼,和其他针对大模型公司的版权侵权案件有明显不同:原告方仅控告删除版权管理信息的行为,并未涉及使用版权作品训练大模型是否侵权的争议问题。
  
但审理法院也指出,原告想针对的真正问题,并非被告在数据集中删除原告作品的版权管理信息,而是被告使用原告的文章来训练ChatGPT,却没有向原告支付补偿。(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