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对于天皇来说,没有脱离身份的相关规定,所以其不同于皇族的地方是其不能脱离自己的身份(皇太子、皇太孙也不能在皇太子、皇太孙的身份时脱离皇籍)。
反之,也有只有皇族才具有的地位,即具有成为皇室会议的议员、预备议员的资格。明治皇室典范下规定天皇要亲临皇室会议,但现行的皇室会议天皇不出席。而且,皇室会议的皇族议员、预备议员是由皇族互选,天皇不参与皇族议员的选定(从其摄政的性质来看,这当然是只有皇族才具有的地位)。
另外关于记载天皇及皇族身份相关事项的皇统谱,也分为记载天皇及皇后(皇后变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的情况下,记载于皇后的栏中)身份的大统谱和记载其他皇族身份的皇族谱。
除了制度上的不同,也有由于皇室的惯例而显示出天皇与皇族不同的例子。
根据明治皇室典范时代的旧皇室令,天皇与皇族在仪式上的定位有很大的区别,在现行制度下实际出现的例子有,天皇、皇族的驾崩或薨去时的葬礼。昭和天皇驾崩时,除了进行大丧之礼外,作为皇室仪式还举行了由天皇主持的昭和天皇大丧仪。对于皇族,例如作为皇室仪式皇太后薨去时,则举行较天皇大丧仪规模小一些的大丧仪(贞明皇后大丧仪、香淳皇后大丧仪),其他皇族薨去时举行皇族丧仪(不称大丧仪。而且规模比大丧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