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事件回顾:丧失偿债能力,依赖外部资金完成兑付
W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X 日公开发行"11W 债",发行金额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7 年(附第 5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控股股东 M 公司提供担保,由 H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时 Z 评估公司给予的主体和债项评级分别为 AA 和 AA+。2011 年 6 月 22 日,"11W 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W 公司系 Y 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及下游煤焦化、化工材料、化肥等产品。2015 年,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钢铁煤炭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的大背景下,W 公司生产经营日渐困难,主营业务持续亏损。11月 X 日,Z 评估公司将"11W 债"的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下调至A+。
由于 W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连续两年亏损,"11W债"于2016 年 5 月 X 日起暂停上市,债券简称更名为"W 债暂停"。5月 X 日"W 债暂停"实施回售,回售申报率高达 94.63%。由于 W公司持续亏损,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偿付回售资金,本次回售资金最终由 W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债券担保人 M 公司协调代为支付。6 月 X 日 Z 评估公司将"11W 债"的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下调至 BB。
2016 年 7 月 X 日,H 证券召开持有人大会,债券持有人表决同意要求提前偿付"W 债暂停"、同意 S 公司向全体债券持有人为"W 债暂停"提供担保并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付 W 公司应当提前支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2016 年 7 月 X 日,"W债暂停"完成提前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