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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2+26”城市“散乱污”企业达10余万家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胡璐、高敬)记者21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截至6月中旬初步统计显示,“2+26”城市重新梳理排查后的“散乱污”企业增至10余万家,其中济南、邯郸、邢台、聊城等城市较之前所报数量有大幅度增加。
“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从造成京津冀大气污染的因素看,工业污染源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重点污染源,另一类就是“散乱污”企业。经过多年的治理,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状况显著好转,与此同时,“散乱污”企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在此背景下,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治理成为此次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这些‘散乱污’企业普遍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及群众健康,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必须对此坚决治理。”夏祖义说。
不过,他同时也解释说,治理“散乱污”企业并不是说要全面关停,对于一些有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并在升级改造后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地方各级政府要帮助他们改造升级,从而减少污染排放。当前一些地区疏堵结合,在治理的同时加强引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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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6月20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53家企业(单位),发现23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70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7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6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71家。
督查组在近两天的督查中发现,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双兴棉业有限公司等21家注塑、预制板材、电车配件加工企业均采取临时停产或者锁闭厂门等方式规避检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广源玛钢厂、伟康冶金铸造有限公司均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产整改,但两企业无视禁令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仍继续生产。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政府要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规避检查、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