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已获批并开始实施。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省民族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贵州民族地区要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协调进步、民族文化繁荣、生态优势凸显、民主法制健全、人民幸福安康。
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1%左右,到2020年,确保达到5800亿元,力争突破6200亿元,人均接近43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长10%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左右;
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5%以上和38%以上。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农村常住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分别增长12%以上和11%左右;
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石漠化扩展势头基本遏制,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
基本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工程体系和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加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开放平台和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引进来”和“走出去”取得重大进展,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保护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产业不断壮大,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各民族群众。
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各类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稳固。
为确保“十三五”时期贵州民族地区发展目标顺利实现,《规划》明确了11个大项39个小项重点任务。
☞ 一是加大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力度
☞ 二是大力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 三是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发展
☞ 四是促进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 五是促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六是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 七是推进民族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
☞ 八是推动民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 九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十是加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 十一是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
▶ 一是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
▶ 二是差别化支持政策助力发展
有针对性地从财税、金融、用地、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差别化支持政策。
比如——
加大对民族自治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中央和省级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向民族自治州倾斜;
力争取消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州本级和县(含县)以下资金配套;
支持建立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开发利用节余指标异地流转,结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民族自治地方;
对民族自治州实施“百人计划”涉及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实行“绿色通道”政策等。
▶ 三是突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
针对“十三五”时期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设定了具体目标:
到2017年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全部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其余14个行政村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到2018年底实现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到2019年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 四是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
重点保护和改造500个特色村寨和10个特色小镇,命名1000个民族特色村寨,推动保护特色民居、培育特色产业、改造特色人居环境、传承特色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位一体”保护与发展模式。
编辑:晏海艳 胡莹
设计:成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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