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南市物价局就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等问题
公开征求意见
之前济南收费标准是这样的:
白天8:00—晚8:00 (含8:00) 按小时收费, 停车1小时2元;
晚8:00—早8:00 (含8:00) 按车辆类型, 实行计次收费, 小型车辆5元一次, 大型车辆10元一次。
此次征求意见中的收费标准是这样:
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济南市物价局就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等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管理现状,我局拟对现行停车收费政策进行完善。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平、科学、合理,更广泛地听取市民心声,现通过济南市价格信息网(http://www.qpn.gov.cn/)公开征集市民对调整我市市内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机动车夜间停车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内容
1、我市市区机动车夜间停车收费:小型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停放,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2、我市市区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可参照执行。
3、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意见反馈途径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居民可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7月20日17:00前反馈至我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1329房间
邮编:250099
2017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本报记者 王彬 山东商报
济南日报新媒体编辑:周历
责编:张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