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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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济南夜间停车要按时计费了!这8个区具体要这样改……

济南日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7-14 13:08

正文

近日

济南市物价局就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等问题

公开征求意见


之前济南收费标准是这样的:


白天8:00—晚8:00 (含8:00) 按小时收费, 停车1小时2元; 

晚8:00—早8:00 (含8:00) 按车辆类型, 实行计次收费, 小型车辆5元一次, 大型车辆10元一次。



此次征求意见中的收费标准是这样:


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济南市物价局就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等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管理现状,我局拟对现行停车收费政策进行完善。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平、科学、合理,更广泛地听取市民心声,现通过济南市价格信息网(http://www.qpn.gov.cn/)公开征集市民对调整我市市内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机动车夜间停车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内容


1、我市市区机动车夜间停车收费:小型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停放,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2、我市市区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可参照执行。


3、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意见反馈途径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居民可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7月20日17:00前反馈至我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1329房间


邮编:250099


  

                                                                             2017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本报记者 王彬 山东商报

济南日报新媒体编辑:周历

责编:张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