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
2020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中级、基层法院遴选法官10名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公告二】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辖区基层法院逐级遴选员额法官10名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公告三】
2020年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实施“双百工程”竞争性选优秀年轻干部。推荐时间:12月25日(周五)下午5:00前。2021年1月23日至26日,市委组织部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价考核。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面向中级、基层法院遴选法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省法院法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四川省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遴选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省法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遴选法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中级、基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素质、职业品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中级、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员额制改革前任职经历;中级、基层法院任职经历可累计计算);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近5年内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法官,法官任职年限可放宽至4年;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4.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一级法官及以上任职满3年;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任职年限等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12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结案的;
2.近三年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上一年度基本办案任务的;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健康状况无法胜任员额法官岗位工作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省法院法官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
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审查。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自愿选择报名,并下载《2020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报名推荐表》(附后),准确、如实填写后,提交所在法院政治部。
各中级法院应充分尊重本人报考意愿,由政治部会同本院审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院章,于2021年1月11日前汇总报省法院政治部。
2.调整计划。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省法院研究,可放宽至2:1。放宽后还达不到的,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职位计划。
3.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省法院制作,并通过相关中级法院发放至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不指定复习范围
。分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科目,可任选一类试题作答。
笔试命题、组织、阅卷工作,由省法院负责。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在笔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省法院公布,并结合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不得参加下一阶段遴选。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省法院按遴选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确定后,由省法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期间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由省法院命题并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省法院法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2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差额考察。
1.面试结束后,由省法院公布面试成绩,并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为1.5:1(小数点后不四舍五入)。拟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的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面试应试者可全部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省法院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分为综合素质考察和工作实绩考核。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工作实绩考核采取提取考察对象近2年业绩考核结果,并由考察对象自行提供近2年本人承办案件的庭审录像、裁判文书各1份,由省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进行评价。
(五)公示及任职。
拟任职人选,由省法院党组综合考察考核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并在省法院官网和拟任职人选所在法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
四、纪律与监督
省法院逐级遴选法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情况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省委组织部举报。
对于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86960203、86960566;
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028-87567598;
省法院监察室:028-87566911。
附件:
2020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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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0日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面向辖区基层法院逐级遴选员额法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成都法院法官队伍结构,依据《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四川省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遴选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省高院工作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中院决定面向辖区基层法院开展2020年度逐级遴选法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成都市辖区基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素质、职业品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任职经历)。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近5年内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法官任职年限可放宽至4年。
3.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担任中层干部、近三年来受到三等功及以上记功表彰、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2次以上、被评为蓉城“资深法官”、“卓越法官”、全省、全市“十佳庭审”或撰写的学术调研文章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一级及以上,或二级法官任职满2年。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结案的。
2.2018年以来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2019年度基本办案任务的。
4.2018年以来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健康状况无法胜任员额法官岗位工作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市中院员额法官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
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审查。报考者自愿选择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2020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遴选法官报名推荐表》(附后),提交所在基层法院政治部。各基层法院应充分尊重本人报考意愿,由政治部会同本院审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印章后报市中院政治部。
2.调整计划。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的,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职位计划。
3.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市中院制作,并通过相关基层法院政治部发放至考生本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由省高院统一负责命题、组织、阅卷工作。
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由省高院公布,并由市中院结合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不得参加下一阶段遴选。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为两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中院命题并组织实施,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
。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2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中院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并按1.5:1的比例(小数点后去零取整)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拟进入考察最后一名为两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综合素质考察和审判工作实绩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中院组织实施,注重审判工作业绩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审判工作实绩考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庭审程序把控、庭审驾驭能力、争议焦点归纳能力、庭审形象以及庭审效果等内容。审判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提取考察对象近2年业绩考核结果,并由考察对象自行提供近2年本人承办案件的庭审录像、裁判文书各1份,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评价。其中,考察对象因在执行、审判综合等部门工作,确无法提供庭审录像的,须提交本人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1份或调研文章1篇,并由市中院审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考察。
(四)公示及任职
拟任职人选,由市中院党组综合考察考核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市中院和拟遴选人选所在法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
四、纪律与监督
市中院逐级遴选法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情况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对于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82915258、028-82915794;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028-82917265;
市中院监察室:028-82917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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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实施“双百工程”竞争性选优秀年轻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