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丰
很其他很多城市一样,成都也在3月23日宣布限购,并且在3月24日开始实施。虽然不像北京的政策那么严厉,但也足以影响到不少人。一段“成都购房者崩溃大哭”的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一名女子精神崩溃,蹲在地上痛哭。她的喊叫击中了不少购房者的心灵:
“成都不要我们了。我要房子,我要家啊。”
这大概是2017年最震撼人心的诗句了。
▲ 资料图:视频截图
第一句表达的是人与城市的关系,一个女子面对强大无比的城市,发出绝望的控诉。“成都不管我们了”,道出中国人典型的心态,有什么问题,城市或者政府都要出面管一管。政府出面管房价,本来就是很多人的呼声,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感觉被深深抛弃了。中国的城市化,是政府或政策主导的,而“人”在其中,命运就如同这位哭泣的女子一样弱势,运气好有可能得利,而不走运的时候,就只能被抛弃。
“我要房子,我要家啊”这一句,精准地表达了过去20年中国城市中产阶层最核心的价值观。在这位女子看来,房子和家是完全对等的,有了房子就有家,没房,就彻底无家可归。如果你仔细留意过中国房地产的广告,会发现这种把房子等同于家,正是地产商的根本套路。正是因为对观念的偷梁换柱,才让中国房价在过去20年一路狂飚。谁不想有个家,谁又愿意终生孤独,那么,就快买个房子吧。
这位蹲在地上痛哭的女子,是一位硕士毕业生,来自农村,自称读书、奋斗二十年,已经交了首付,突然出台的限购政策,把她挡在了“网签”这一程序之外。路过的人们指指点点,但是人们的表情在整体上是麻木的。这一轮限购之前,各地媒体都拍了一些房地中心的照片,办证中心人头攒动,就像春运时期的火车站一样。人们的眼神中充斥着对财富的渴望,有朋友戏称,空气中充斥着肾上腺素。
这里有欲望,却没有通常人们所说的“情感”。那位痛哭的女子,再等几年买房,就不能组建家庭吗?租房生活,就不能获得幸福吗?这样的问题,在过去是正常的,但是放到今天,再这样发问你就会被人嘲笑。有一个叫牛刀的写手,一直预测房价会跌,如今人们不再讨论他说得是否有道理,而是对他表示深深的仇恨:如果不是信他的话,我早就买房发财了。这个女子的想法表达的是很多人共同的心声:必须立即有房,不然也许永远就不会有房了,那也不可能再有幸福了。
政府深知这一点。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北京房地产新政,有一条就是直接指向了这种“房”与“家”的关系,对北京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在北京的夫妻,要想通过“假离婚”来买房,就要“假”一年以上才行,多牢固的婚姻,才能经受得住这样的考验呢?
这项政策让人想起2016年8月上海楼市的谣言,其中有一条就是“离婚不足一年的,按离婚前的家庭处理”,这起谣言让办理离婚的人群挤爆了上海各民政局。随后,政府紧急辟谣,处理了很多责任人和传播谣言的自媒体。2016年上海的“谣言”,成为2017年北京调控房价的手段。这说明购房者、中介和政府已经达成共识:家庭和婚姻的拆解、重组,可能是房地产调控政策最后的死角。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家庭观念,正在发生巨变。成都有一位张先生,在过去的10年,坚持把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妻子胡女士。两人都是再婚,都没有子女,张先生是技术员,每个月收入1万多,除了留一两千私用外,剩下的都交给妻子。如今,张先生被查出患了前列腺癌,他想做化疗多活几年,妻子却说没钱治病。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分割财产,法院支持他的离婚诉求,最后却发现妻子账户里却只有300多块。两人离婚后,张先生已经按照胡女士的要求搬离了家庭,否则,还要向胡女士交房租。
成都这个城市以“[火巴]耳朵”(耳朵软,怕老婆)著称,男人把钱交给妻子似乎是普遍的行为。因此,这条新闻在本地的爆炸性可想而知,人们对它的关注度,远远高于陷入舆论危机的地铁招标。几万网友评论,当然都是一边倒的骂声。在网上对胡女士的指责铺天盖地,张先生的上百万收入,到底流向何方,也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根据媒体报道,两个人于2006年组建家庭。张先生每个月超过一万元的收入,在成都已经算是中等偏上。当年,他们在郊区买了一套房,每个月只需要还600多元的房贷。两个人此前没有都没有孩子,婚后也没有生育,由妻子每月保管的1万元,多少应该有些剩余。
这件事的蹊跷之处在于,这位胡女士并不像公众想想得那么败家,相反,结婚后,她特别节约,连一个洗衣机都不舍得买,而是坚持自己手洗衣服。张先生劝她买洗衣机,反而受到“败家”的痛斥。另外一个节约的细节是,2013年张先生发现以前妻子帮他缴纳的社保,也被停掉了,因为张先生已经连续缴纳了20多年,退休后肯定可以拿到退休金,这每月几百元的个人社保,也被妻子给省了。
胡女士代表着这个时代人们对财富渴望的极致。毫无疑问,她更在乎的是钱和房子,而不是自己丈夫的生命。去年引起争议的罗尔救女事件,他让大多数人耿耿于怀的,正是他拥有多套房产还跑到网上求助。这是一个悖论,谴责罗尔的人,其实和罗尔一样对房子非常敏感。最近引起热议的婚姻法第24条(夫妻中的一方如果举债,另一方到底是否应该承担还债的义务),核心诉求也在于如何处理婚姻与财产的关系。
传统的家庭观念摇摇欲坠,以财富为核心,中国似乎正在产生一种新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买房不但成为“检验人生的唯一标准”(语出专栏作家刘原),也成为城市人或想融入城市的人共同信奉的宗教。房子,已经高于生活,它甚至高于家庭。高企的房价和巨额的贷款,可能会把一对夫妻捆绑得更牢固,但这是以财富而不是以爱情为名。同样,为了买房,人们不惜假离婚,甚至也不惜真离婚。
有这样一个段子,很好地描述了家庭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处境:如何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哥哥与嫂子离婚,房子归嫂子;弟弟与弟媳离婚;嫂子与弟弟结婚,房产证打弟弟名字;嫂子再与弟弟离婚,房产归弟弟……这当然是段子,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没有发生的可能。那么,我的问题是,在这一连串流程后,我们损失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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