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电子科技领域的人,对“TYPE-C”这个词,应该很熟悉了,它是新一代支持USB标准的连接介面,因为正反随意插拔、速度快、尺寸小,TYPE-C接口得到越来越多电子设备的支持。
但是最近,一些淘宝卖家的“TYPE-C”数据线(目前,华为、小米、魅族、乐视、谷歌Nexus等品牌的部分型号手机都在用TYPE-C接口)却遭到了下架,原因是这个标准用语,被东莞一家企业注册为商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尽管如今,TYPE-C已被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所采用,但2015年,苹果全新一代MacBook采用这个全新接口,算得上是TYPE-C这一新的接口标准,首次引发用户群体关注。
TYPE-C的概念于2014年由USB协会提出。以大家常见的安卓手机数据线为例,接插头一端的、比较大长方形的插口,叫type-A,小接口一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一边平、一边有些弧度的,叫Micro USB。2015年之后的一些新款手机或电子产品,采用的是比Micro USB更小,两边是一样的弧度,正反面都能插的接口,就是TYPE-C。简单说,TYPE-C就是一个接口标准的说法。
很多评测都对几种接口进行过比较:
首先不分正反面,尾插不会插断,另外在传输数据和电流上有所改变,电流可以达到5安,厂商可以灵活调节电压,传输速率可以达到10gps。
TYPE-C数据线被大量生产,
但一些淘宝店铺的TYPE-C却“惨”遭下架
搭配TYPE-C接口的电子商品出来之后,很多厂商开始生产此类数据线,但是,最近一些淘宝店铺收到了下架通知,因为产品中带了TYPE-C字样,涉嫌商标侵权,产品被投诉下架。商家们惊讶,TYPE-C是行业内通用的名称,怎么能成为某一家企业所独享的注册商标?
曾为多家中国电子企业海外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知识产权律师粟晓南说:
《商标法》的第11条,如果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是型号的话,它是不能作为商标去注册的,就认为它不具有商标应该具有的显著性。那么在这个案子中,关键看那个TFC是不是一个通用的名称。从目前描述的情况来看,或者是根据我了解的情况,不认为他这个商标具有非常高的内在的显著性。
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网站上,查询到了“TYPE-C”商标的注册信息,商标所有人为东莞市鼎友实业有限公司。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一位高管对投诉淘宝商家侵权一事,表示认可:
我其实投诉的只有五个,这五个都不是销量很大的,但是他们都是很有能量的一些企业,比如说紫米,就是在充电线或者电源行业非常有影响力的。因为我们TYPE-C不是今年才拿到证书的,已经拿了很久了,就是一直没有人关注这个话题。
这位张姓高管所说的话题,是指国外电子协会对产品标准的把持。他说,最初关注到这个问题,是因为2014年,公司的1000条HDMI线被海关查扣:
我们那个品名上面写的英文就HDMICABLE,就被海关查扣了,我们就很奇怪,HDMI是行业的,就是大家都是这么叫的嘛,为什么把我们的扣了,后来说这个HDMI是美国的著名商标,这个不能用。有几家公司成立了HDMI协会,然后中国的公司想生产,使用、想要出口写这个字样的话,就得向他交费。
最终1000条HDMI线,鼎友方面交了8000元的罚款。此后,他们考虑,其他的协会比如USB协会,是不是也会像HDMI协会一样,将通用标准,注册为商标,对生产方收费:
那个USB也和HDMI一样是会员制,谁要是生产这个的话,也是有会员费的。
在TYPE-C面世不久之后,2015年4月,鼎友在中国抢注了TYPE-C的商标:
到了2015年,大概在6月份,他们才开始下发给各个供应商,用USB-C和USB type-C这两个名字。然后他紧接着就开始在各个国家注册商标。
同年9月,USB协会在中国申请了USB-C与USB TYPE-C的注册,其中,USB-C被核准注册,鼎友说,这意味着,要么交纳认证费用,要么生存在灰色地带。
每一种规格的认证费大概是一万美金左右,每条线还得交权利金,那个芯片也得从人家那儿订货,这对一个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比我们的3C认证贵多了。
面对鼎友实业的投诉,淘宝卖家向淘宝方面进行申诉,在淘宝小二经过核实后,该投诉及下架处理的措施被解除,商品重新上架,记者联系了多个卖家,对方表示不愿再就此事发声。
同时,鼎友方面说,愿意以一元钱的价格,将TYPE-C商标授权给中国厂商使用。
但此事引发的争论,并没有就此平息。一方面大家质疑,为什么TYPE-C可以被商标局认可,注册为商标?有媒体援引专家的观点:对于商标审查员而言,可能确实也无法了解每个词汇在特定行业的使用情况,通过商标初审公告也很正常。可以通过相关的途径申请鼎友方面持有的TYPE-C商标无效。
另一方面,行业也有声音提出,TYPE-C这个标准,是由美国USB协会提出的,对方对此享有知识产权,中国企业是不是应该在规则范围内付费?
他有这个产权或者说是他提出来的,他来收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如果他就像HDMI一样,那收费如果收那么高的话真的是合理的吗?规范真的是中国的企业不能参与(制定)吗?USB要打压这些重要企业的手段很多,可以轻易改动,他说我只承认USB-C,那type-C就没用了,是不是?话语权是掌握在制定标准的人的手里的。人家就是最先发起这个规范,拒绝中国企业的加入。我的愿望就是,真的希望这些大的协会能够吸收这些中国的企业进入,照顾中国的中小企业。
针对鼎友的注册,目前有厂家提出,向商标局申请type-C注册无效。鼎友方面表示:
只要法律上没有剥夺我们的商标权,那么,我们就是拥有这个商标权。如果申请这个商标无效的话,那USB协会注册USB-C是不是也应该无效。就是我们出口的时候不要被自己的海关给查掉了。
实际上,鼎友的计划可能并不能实现,知识产权律师粟晓南说:
知识产权实际上是有一个地域性,即便是USB协会,他在中国没有商标权的保护,但是他在美国有商标权的保护,比如说这个type C。你的产品如果是作为一个商标来使用的话,进入美国的时候,也有可能被美国的海关查扣。
一个商标注册闹剧背后,体现的是中国电子企业在国际标准研发及制定上的话语权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单靠抢注肯定是不行的,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成为标准制定者,恐怕需要企业、政府多方面共同努力。关于type-C注册一事,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记者:周益帆
新闻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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