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已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实践困境和挑战。目前,我国已涌现出了一批乡村生产、营销、治理、生活和创新等方面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模式,开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局面。可以预见,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将是今后较长时期内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热点、建设农业强国的有效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乡村引擎。
关键词:数字乡村;发展现状;实践模式
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一轮技术革命正在蓬勃兴起,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不断开创乡村建设发展“新赛道”,跑出乡村社会发展“加速度”。从2019年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再到《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及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多次提及并强调数字乡村,并在全国统筹开展数字乡村试点,这一系列的政策加码和战略提速,意味着数字乡村建设发展进入了新高度。为此,有必要客观阐释我国建设发展数字乡村的重要性、现状和问题,并深入分析当前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的典型模式。
党的二十大开创性地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将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数字乡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数字乡村承接着自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的重要使命,是乡村振兴的新阶段、新形态。通过数字技术对乡村产业、空间、主体、资源等赋能,驱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进而激发乡村建设内生发展动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另一方面,数字乡村成为农业强国的新引擎、新路径。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农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关键在于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发挥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对传统农业进行全链条改造,推动和引领乡村产业转型,进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以及经营体系,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新机遇。同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数字乡村激活了“和”与“美”,用数字力量将乡村风土人情转化为独特的数字资源,以数字孪生还原乡村风貌场景,赓续传统农耕文明,打造产业和、生态和、文化和、治理和、社会和的现代乡村共同体。
面对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求与痛点,数字乡村开辟了新思路,探索了新方法,找到了新路径。
其一,数字乡村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途径。
在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加速转变的战略机遇期,在面临耕地红线压力凸显、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趋紧、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等严峻挑战下,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粮食安全面临巨大压力以及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下降等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因素。因此,亟需发挥数字技术力量突破农业发展瓶颈,改变靠天吃饭、经验种植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创造“互联网+”、“云农场”等新型农业业态,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增强农业产业韧性,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释放产业融合乘数效应,并正确处理好农业、农村、农民三者关系。
其二,数字乡村是推动城乡融合的关键所在。
中国式现代化的短板依然在农村,当前农村优质公共服务可供性较差,尤其是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日趋明显,城乡公共服务的现实差距极大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与此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留守儿童、老人以及村民自治活力不足等问题也在考验着乡村治理。而数字乡村以技术变迁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矛盾提供了更优路径,创新“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养老”“互联网+文化”等形态,让各类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更便捷、更快速地延伸覆盖到乡村,更是将包容、普惠的理念价值嵌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让城乡居民均能平等地享受到全面、优质、高效、多元的基本公共服务。此外,探索“智治”与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的乡村治理模式,推动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的数字治理平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其三,数字乡村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强劲动能。
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理想目标,但基于各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情况差异,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较为突出,同时在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中也逐渐忽视了小农户。数字乡村能够凭借其鲜明的技术性,以各地县情农情为基础,因地制宜发掘具有自身特色与亮点的乡村建设发展之路,以数字化深化“山海协作”、组团抱团、强村富民等模式创新,唱响共富协奏曲。加快扩展“数字农场”、“植物工厂”等智能化的数字农业基地,利用农村电商做大做强做优当地特色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更为重要的是,数字乡村能进一步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社群消费等营销模式中实现农产品与消费市场的直接对接,让更多的小农户在共同富裕建设中享受到数字红利。
可以预见,未来30年,农业农村是最大的蓝海;未来5-10年,是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的窗口期;未来5-10年,数字乡村建设将成为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助力;未来一段时期,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将是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热点、建设数字中国的实践重点、建设农业强国的有效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乡村引擎。
经过全国各地的实践探索,数字乡村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成效,推动了乡村建设发展提速增效。
一是全国数字乡村发展呈现良好开局。《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1年全国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达到39.1%,其中东部地区为42.9%,中部地区为42.5%,西部地区为33.6%。共有12个省份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浙江一骑绝尘,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达68.3%,江苏、上海、安徽和湖北数字乡村发展态势良好,排名靠前。[1]
二是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22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231.2万个,在去年已建成全球最大5G网基础上,发展势头持续向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5.9亿户。其中,固定互联网宽带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用户为5.54亿户,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用户为9175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持续在农村地区加快普及,截至2022年底,全国农村宽带用户总数达1.76亿户,全年净增1862万户,增速较城市宽带用户高2.5个百分点。[2]
三是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升级快速推进。《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5.4%,其中东部地区为29.2%,中部地区为33.4%,西部地区为19.1%。从行业细分看,畜禽养殖信息化水平最高,为34%,设施栽培、大田种植、水产养殖的信息化水平分别为25.3%、21.8%和16.6%。从各省实践情况看,江苏累计建成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2家、数字农业新技术应用类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58个;浙江累计开展2批共163个数字农业工厂试点创建,示范带动1184个种养基地完成数字化改造。[1]
四是农村电商蓬勃发展助力农业数字化。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2)》,2022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17万亿元,同比增长 3.6%。其中,农村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99万亿元,同比增长4.9%,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全国农村零售额比重分别为64.35%、14.63%、15.24%和5.78%,同比增速分别8.3%、5.1%、17.0%和 11.2% ,“数商兴农”持续推进,有效助力乡村振兴。[3]此外,县域电商已进入大规模发展阶段,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截至2022年7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支持1489个县,支持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超2600个;快递服务不断向乡村基层延伸,“快递进村”比例超过80%。[1]
五是基层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2021年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党务、村务和财务等“三务”综合公开水平达78.3%。2021年,全国县域涉农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率已达68.2%,其中东部地区为72.5%,中部地区为71.8%,西部地区为62.3%。全国已有超过85%的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实现了在线办理;超过70%的县(市、区)劳动就业业务实现了在线办理。六是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环境逐年优化。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2021年全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设置了承担信息化工作的行政科(股)或信息中心(信息站)等事业单位的占比为92.6%。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数字乡村的积极性持续高涨,2021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社会资本投入为954.6亿元,同比增幅达18%。其中,县均社会资本投入3588.8万元、乡村人均投入135.2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17.2%和24%。[1]
尽管数字乡村建设取得了喜人成绩,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发展短板,影响了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渗透与融合。
一是数字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总体来看,我国数字乡村的发展总体水平仍然很低,并且东中西由强到弱、区域发展失衡的总体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以浙江、江苏、上海等为代表的东部沿海省份,其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更是远高于众多西部省份。同时,在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农村电商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以及数字乡村发展环境(尤其是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投入)等方面,省与省之间、县与县之间差距极其显著。
二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据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6月,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60.5%,但与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85.1%相比仍有较大差距。[4]此外,以5G基站为代表的乡村“新基建”在农村地区严重滞后,同时,面向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信息基础设施无论在研发还是应用等方面都难以赶上实际需求。
三是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待提升。当前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主要依靠相对易于推广的数字技术支撑,并且农业生产数字化存在行业间发展不平衡、行业内应用不充分的问题,数字技术在设施栽培和畜禽养殖中的应用率则远高于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此外,农业生产数字化仍然基本停留在初级技术应用阶段,较为缺乏高精尖技术的加持,而且即便是初级的数字技术,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尚未触及。
四是数字乡村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据《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2020年全国有535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用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不足1万元),占全国县级区划总数的18.8%;有668个县(市、区)财政投入不足10万元,占23.5%;财政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县(市、区)只有490个,仅占17.2%。同时,2020年全国有841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社会资本投入(不足1万元),占全国县级区划总数的29.6%;有906个县(市、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10万元,占比31.9%;社会资本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县(市、区)只有740个,仅占26%。[5]
五是应用主体普遍性问题待解决。从政府主体看,政府在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中普遍存在统筹规划不足、特色创新不够、体制机制待完善、重“管理”轻“治理”等问题;从企业主体看,数智企业受企业自身技术能力制约,对数字乡村的相关应用软件和服务设计容易考虑不足,以及由数智企业主导推动的数字乡村项目普遍出现融合不足问题;从村民主体看,数字乡村未能兼顾适农化、适老化、适弱化,未能有效平衡技术性和人本性的问题;从基层主体看,数字技术应用带来了“指尖上负担”问题,基层干部存在疲于应对、重复工作、低效工作等问题。
当前,全国各地基于自然、人文、产业等资源禀赋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加快探索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并涌现出一批乡村数字化转型先行经验和典型模式。[6-8]
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的融合应用,极大促进了农业产业数字化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批数字引领乡村生产发展的典型案例,例如:内蒙古扎赉特旗的“智慧”稻米、浙江临安区的山核桃“产业大脑”、浙江象山县的“红美人”数字化、安徽长丰县的“草莓之乡”数字化、浙江桐乡市的种苗数字化、山东高青县的黑牛数字化等。
1. 基本路径
一般而言,其基本路径主要为,农田信息数字化监测、农田生产自动化管理、畜牧业数字化管控、渔业数字化管服、农业数字化工厂、农业数字化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等。进一步地,其呈现为数字技术应用于农业产业(特别是各地特色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的横向各领域和纵向产业链各环节构成的丰富应用场景,这些场景不仅包括特色农业的生产环节,还包括物流环节、营销环节和金融环节等。而当前较高水平的则表现为农业数字化工厂,即设施农业和数字农业所集成建构的应用场景形态。
2. 发展机理
总体而言,其发展机理主要体现在,其一,数字农业发展的前提在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而实现路径应在经济性考量下新建信息基础设施,或对已有基础设施进行信息化改造和利用。其二,数字农业发展必须要根据国情农情、产业结构、场景需要加快推进“算法”的开发,更要为“算法”提供丰沛、高质量的“数据”,从而为数字农业构建“智慧优势”提供“算法”支撑。其三,数字农业发展必须推进应用软件的开发,并且注重应用软件使用界面的便捷性和友好性。其四,数字农业发展需要在政策层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其五,应充分激发农业生产主体、服务商等的积极性,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共享机制,实现数字农业的持续运营和有效发展。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并且以电商形态由城及乡扩散,无论是“数商兴农”或是“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再或是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等,都出现了诸多数字带动乡村营销类典型案例,例如:江苏睢宁县的“沙集模式”、浙江遂昌县的“遂昌模式”、山东曹县的淘宝村集群、浙江义乌市的小商品营销数字化、河北南和区的宠物食品产业数字化、河北肃宁县的乡村轻工业互联网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