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4〕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司法厅(局)、普法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能源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能源法的重要意义
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是做好能源工作的基本遵循。能源法是能源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能源改革发展实践的法治化成果,集中规定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对于进一步夯实能源领域法治根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法制定及施行的重要意义,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做好新时代能源工作。
二、深入开展能源法学习宣传活动
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对能源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了规定,涵盖了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储备应急、科技创新、监督管理等能源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能源法作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能源法,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加强培训力度、丰富学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将能源法作为能源系统人员的应知应会知识,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能源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将能源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要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能源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