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静府发〔2023〕4号)》,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现发布静安区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资金及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项目区级配套申报通知。(若国家、市级、区级政策发生调整,从其规定另行调整。)
对获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支持的企业,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支持。
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申报须经其注册地所在功能区推荐,并符合以下条件: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市级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申报市级项目时,须经静安区科经委推荐,并已获市级相关扶持全部资金。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对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项目支持的企业,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支持。
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申报须经其注册地所在功能区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综合绩效评价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申报市级项目时,须经静安区科经委推荐,并已获市级相关扶持全部资金。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迁入静安区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并已获市级相关扶持全部资金。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1、政策整理和匹配
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鼓励和扶持的对象、什么时间申报、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
2、项目材料充分准备
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优势和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但如果企业不具备与此相关专业的项目材料编写申报人员,建议寻求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发布后,一般具有10-30天左右的申报窗口,为避免错过申报、准备不充分或条件不符合等问题,企业需要提前统筹进行政府项目申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