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社会各界对数据领域术语形成统一认识和理解,现就《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5年1月23日至2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数据领域名词解释起草专家组
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
1.数据产权,
是指权利人对特定数据享有的财产性权利,包括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等。
2.数据产权登记,
是指数据产权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规则对数据的来源、描述、合规等情况进行审核并记载,并出具登记凭证的行为。
3.数据持有权,
是指权利人自行持有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合法获取的数据的权利,旨在防范他人非法违规窃取、篡改、泄露或者破坏持有权人持有的数据。
4.数据使用权,
是指权利人通过加工、聚合、分析等方式,将数据用于优化生产经营、形成衍生数据等的权利。一般来说,使用权是权利人在不对外提供数据的前提下,将数据用于内部使用的权利。
5.数据经营权,
是指权利人通过转让、许可、出资或者设立担保等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对外提供数据的权利。
6.衍生数据,
是指数据处理者对其享有使用权的数据,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通过利用专业知识加工、建模分析、关键信息提取等方式实现数据内容、形式、结构等实质改变,从而显著提升数据价值,形成的数据。
7.企业数据,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
8.数据交易机构,
是指为数据供需多方提供数据交易服务的专业机构。
9.数据场内交易,
是指数据供需方通过数据交易机构达成数据交易的行为。
10.数据场外交易,
数据供需方不通过数据交易机构达成数据交易的行为。
11.数据撮合,
是指帮助数据供需方达成数据交易的行为。
12.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为促进数据交易活动合规高效开展,提供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服务的专业化组织。
13.数据产业,
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
14.数据标注产业,
是指对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分类、注释、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
15.数字产业集群,
是指以数据要素驱动、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平台支撑、产业融通发展、集群生态共建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组织新形态。
16.可信数据空间,
是指基于共识规则,联结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可信数据空间须具备数据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三类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