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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一审获刑,竟然判了...

在青岛  · 公众号  · 山东  · 2018-10-18 14:52

正文

10月18日上午

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终于判了!

兜兜转转这两年

吃瓜群众们也跟着揪心了

这下一审判决出来了

法律还了宝宝一个公道!


值班编辑:清风

内容来源:京法网事 原标题《宋喆等二人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

图片转自: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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