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市城区合江套湘江隧道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强调了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列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隧道双向全时段禁止特定车辆和行人通行
合江套湘江隧道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20座以上大客车等可能影响隧道安全的车辆通行,以保障隧道的安全。
关键观点2: 隧道内限速和限高
合江套湘江隧道内的行驶速度限制为60公里/小时,并且限高为3.25米,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关键观点3: 隧道内的安全行驶规定
在隧道内,车辆需要按照车道行驶,禁止变道、超速、逆行、倒车、停车等危险行为,以确保行车安全。
关键观点4: 对隧道内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若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或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处理,如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紧急停车带等。
关键观点5: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将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包括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而受到的处罚。
正文
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合江套湘江隧道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隧道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江套湘江隧道
双向全时段
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外)、危险品运输车、20座以上大客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汽车、非机动车等影响危及隧道安全的车辆或行人通行。
四、隧道内禁止车辆不按车道行驶、变道、超速、逆行、倒车、停车、超限、超载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五、禁止驾乘人员在隧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随车必须携带安全有效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等),车辆在隧道内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尾灯。
六、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紧急停车带,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隧道管理单位(0734-8140503)。隧道管理单位应当清拖故障车。
七、车辆在隧道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应在拍摄好现场影像资料后,尽快驶出隧道出口,并进入辅道等安全地带靠边停车,再进行处理。
八、因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发生交通堵塞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隧道内通行实际情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九、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前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服从交通民警和隧道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