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科技报道]
日前,格力手机再次引发关注。原因在于格力电器全员收到了一封《关于使用格力手机的通知》的邮件。该邮件称:根据干部会议精神,春节后全体员工需使用格力手机,请抓紧落实。该邮件落款日期为1月9日。
目前,有媒体表示这一消息已经得到了格力内部员工的证实。并表示,格力手机员工的购买价为格力手机一代1200元、二代3300元。
其实,关于格力要求内部员工和经销商体系购买格力手机的传闻,此前已经频频爆出,但均未证实。此次以通知的名义要求全员使用格力手机,格力方便表示,其实并非强制要求。
格力电器市场部部长陈自立对外表示,“并非强制要大家用,是鼓励大家用,不用也没有关系。购买手机不仅自己用,春节还可以给亲朋好友用,顺便给格力提提产品使用意见。”
类似要求内部员工必须使用自家产品的事情,并非只有格力一家。据钉科技了解,在家电行业,绝大多数公司都曾以内购价的名义销售自家的家电产品,而家电企业员工数量从几千到几万不等,仅内部体系的确也能消化不少产能。例如,被鸿海收购后的夏普,就被传要求富士康内部员工购买夏普电视。
其实不仅在家电行业,很多互联网公司也有过类似的举措。比如,此前也传出乐视要求内部员工购买乐视手机,但后来被乐视方面否认。另外,阿里巴巴曾强制要求阿里体系的员工必须使用社交软件来往。
IT互联网观察家、钉科技创始人丁少将认为,企业以任何名义、条件强制员工购买、使用自家产品,既限制了购买人的消费自由,又构成了对友商的不正当竞争,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此予以关注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此外,还有一条相关信息值得关注。
去年12月,格力曾发文表示将全员每人加薪1000元,当时董明珠收购银隆的方案被小股东们否决,收购失败。据此,有网友调侃称,如果格力员工一定要购买格力手机,
1000元的工资岂不是白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