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早上8点多,因被告知旁听席位已满,数十家媒体聚集在延庆区人民法院门口,等待两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庭审的结果。园方的负责人进入法庭时,没有引起媒体的注意。而当事人赵菁一家开车到达法院时,她被媒体发现。赵菁戴着深蓝色的帽子,帽檐压得很低。有墨镜和口罩罩着,镜头照不到她的样貌。不过,看上去,她又蓄起了长发,仿佛出事前一样。
2016年7月23日下午,赵菁一家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行至虎园时,在开过安全隔离门前,赵女士从副驾位置下车,到驾驶员位置开门时被虎咬住、拖走。她的母亲下车打虎救女,被另一只老虎袭击。事后,赵菁面部、背部严重受伤,赵母身亡。赵菁又被卷入舆论的漩涡。庭审之前,她曾告诉本刊,她在努力找工作,从身体和精神的伤痛中走出来。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官司,算是对之前苦痛的一个了结。
去
年7月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被老虎咬伤的赵菁(化名)
(王旭华 摄)
不过,这个了结十分漫长。去年11月15日,赵菁与其父依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分别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赵母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金,赵菁本人的医疗整形费、误工费等,共计156万元,延庆区法院当日受理并正式立案。直到一年多以后,法院终开庭审理。
一年多来,双方的矛盾始终没有经过调解而缓和。“这不是钱的问题,无论赔偿多少,我都失去了母亲。”赵菁跟我说,她十分不相信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据她讲,在政府的调查报告没出来之前,园方为了不让她家发声,向她家保证会给出满意的答复。但等调查报告出炉,他们就翻脸不认账。“开庭前我们曾想接受延庆法院从中的调解,但动物园一方却趾高气扬。”而园方的态度是,他们已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先行垫付了抢救费等费用,他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菁一家要求赔偿的额度太高,无法进行调解。”
延庆区人民法院
直到开庭时,当事人索赔依据的标准也发生了变化。据庭审后延庆区法院发布的通告显示,赵菁要求园方按照70%的比例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69万余元,算上赵母的索赔,共218万余元。“提出多少赔偿金额是我们的权利,但最终还是要看法庭的裁决。”赵菁向本刊表示,他们并不看重赔偿金。“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对这件事是没责任的,但希望动物园也能承担自己的管理责任,改善安全管理的设施。”
在法院门口的电子公知牌上,滚动播放着近几日的开庭信息。按照原计划,8点30分,首先审理赵菁母亲的案件,10点审理赵菁本人的案件。10点半左右,在法院提供的休息室等候结果的媒体陆续回到法院门口。一个多小时后,赵菁在微信群中告知记者,“母亲的案子审完了,十五分钟后继续开庭。”14点18分,庭审结束。法院门口聚集越来越多的媒体和警察。直到15点多,赵菁的车才在各方的簇拥下离开。
“上午主要是辩论我母亲当时下车是否有过错。”我见到赵菁时,她刚刚吃完这一天的唯一一顿饭,即使仍戴着口罩遮住半张脸,也难掩疲惫。她向我大略讲述白天的庭审情况。“他们说我的母亲是自甘风险。”赵菁拿出上午园方的答辩状,上面显示,“园方从感情上虽表示理解,但法律责任上,该行为应自行承担后果,或由赵菁承担相应责任。”赵菁觉得园方的说法太冷酷,而围绕赵母的死因和她的伤,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管理职责和救护职责成为下午辩论的核心。
游客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温顺动物区下车投喂路边乞食的猕猴
(王旭华 摄)
双方首先聚焦在园方是否违法经营上。 “在我们出事前,园中已发生多起猛兽伤人事件。” 赵菁认为,园方因此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仍然经营,已经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经营。“这是我遇袭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母亲身亡的主要原因。”而在园方的答辩状中,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认为,事发后延庆安监局等部门的调查报告可以为他们正名。经调查报告中对园方工商登记及审批情况的调查,他们属合法经营,且国家对野生动物园“自驾游”的经营没有禁止,他们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