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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指公司在持有资产的过程中因资产价格波动形成的账面收益,也就是
它未在利润表中作为“利润”确认,而是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所有者权益”确认。
比如持有股票,如果打算长期持有,那价值波动就不影响当期损益,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如果在它存续阶段立即确认损益的话,就会导致利润的“虚增”或“虚减”,毕竟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只是资本市场上的价格波动而已。
一、“其他综合收益”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区别
理解“其他综合收益”的要点:
不是资本交易,是由于价值波动而导致的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持有利得或损失。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样属于权益类会计科目,
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
可以说,“其他综合收益”是从“资本公积”中分出来的一个科目,以前这类交易,
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更像是一个过渡性的科目,在未来还需要转出。而“资本公积”属于已经确定的事实,在以后期间不能转出 。
1、其他综合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其他综合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部分,采用总额列报的方式进行列报。无需按照明细子目列示,但列示的总额是按照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金额。
2、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的列报。按照利润表的多步式的格式,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实行分类列报的方式,即按照前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大类项下分子项目进行列示。
现在新准则要求下的利润表变成了这个样子,
净利润之下多了很多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围绕其他综合收益展开的,其实最多用到的就是第二大项的第2小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这个项目
列在“净利润”的后面,只是为了向投资者披露这个潜在收益,并不参与当期损益的加加减减。
“净利润”可以表明企业现在赚了多少钱,“其他综合收益”表明企业未来会赚多少钱。这两个加在一起就是“综合收益”。以前这类交易,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现在独立出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因此,归根到底,“其他综合收益”是资产负债表科目。
3、其他综合收益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列报。其他综合收益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按照总额进行列报。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下的子目,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只能填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应在"少数股东权益"中列报。
所以,
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表间勾稽关系是: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期初余额+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发生额=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
因为合并利润表中不能直接看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发生额",只能通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减去"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倒算,所以有: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期初余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
总结:
“其他综合收益”的提出,其实是
会计利润试图迈向经济利润的尝试。
我认为,会计是有边界的,没有必要去反映那么这些未来收益的预期与估计,也就是说,
会计只能根据已经发生的能够取得法律凭证的业务做账
。
目前来看,会计准则引入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它改变了以前单纯成本计量资产价值的历史,同时又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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