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KL-A167
注射液是科伦研发的抗
PD-L1
单克隆抗体,本试验的适应症是
复发或难治性淋巴瘤
。
2.
试验目的
评估
KL-A167
注射液在复发难治恶性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12~30
人
4.
入选标准
1
年龄≥
18
岁,≤
65
岁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进展的淋巴瘤患者,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且必须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3
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量表评分为
0~1
分(见附件
4
),预计生存期≥
3
个月
4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a)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
NEUT#
)≥
1.0
×
109/L
;血小板计数(
PLT
)≥
50
×
109/L
;血红蛋白浓度≥
7.0 g/dL
;
b)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3
倍正常值上限(
ULN
);总胆红素(
TBIL
)≤
1.5
×
ULN
;对于有肝转移患者,
ALT
和
AST
≤
5
倍
ULN
;对于有肝转移或者
Gilbert
综合征患者,
TBIL
≤
3
×
ULN
;
c)
肾功能:血肌酐(
Cr
)≤
1.5
×
ULN
或肌酐清除率(
CCR
)≥
45 mL/min
(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Gault
公式);
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
1.5
×
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正常上限
10 s
和凝血酶原时间(
PT
)≤正常上限
3 s
;
e)
促甲状腺激素(
TSH
)或游离甲状腺素(
FT4
)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FT3
)均在正常值±
10%
范围内
5
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
4
周以上(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需停药
6
周以上),且从以前的毒性反应中恢复;接受过手术、分子靶向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姑息性放疗者需治疗结束
4
周以上,使用过抗体类药物者需停药
12
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6
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
6
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7
可以提供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
排除标准
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
KL-A167
注射液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2
有第二原发肿瘤者(已治愈且
5
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原位宫颈癌和胃肠道粘膜内癌除外)
3
肿瘤合并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者
4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关节炎,肺间质纤维化,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和
/
或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5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接受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
>10 mg/
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研究用药前
4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6
并发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性或活动性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等)
7
伴有严重的内科疾病者,如Ⅱ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
NYHA
标准)、缺血性心脏病(如心肌梗塞或心绞痛)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10 mmol/L
和
/
或糖化血红蛋白(
HbA1c
)≥
8%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 150 mmHg
和
/
或舒张压
> 100 mmHg
)
8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9
慢性乙型肝炎(
HBsAg
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
HbcAb
)阳性而
HBV DNA
拷贝数超过正常检测值上限;或慢性丙型肝炎血液筛查阳性(
HCV
抗体阳性)
10
已知有人免疫缺陷病毒(
H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