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行为,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5家网站5日被北京市网信办通报,并被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北京市网信办表示,将持续对这五家网站及网上“标题党”乱象展开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歪曲原新闻信息内容的行为,最高可被处罚3万元。
“正题歪做违反正确导向”
“侮辱调侃突破道德底线”
“无中生有违背新闻真实”
“断章取义歪曲报道原意”
“夸大事实引发社会恐慌”
“格调低俗败坏社会风俗”
北京市网信办执法情况显示,“标题党”乱象已严重影响舆论生态健康清朗,引发社会公众强烈不满。市网信办指导首都互联网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针对近期网上“标题党”乱象开展行业评议。
北京市网信办负责人表示,这些乱象反映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存在的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够;网站法制意识淡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网站过分追求点击量、过度追求标新立异、盲目攀比;网站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编审制度执行不力;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严重不足,相关专业培训欠缺等突出问题。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一些网站为了流量,在制作标题时只为“抓眼球”,无视新闻真实。
多家网站负责人不约而同地将“标题党”乱象成因归咎于“网络编辑素质”“流量考核”等问题。
几家网站表示,今后将增加内部培训的频率,细化内部规范,制定严格的编辑考核制度。还有的网站计划与高校合作,请专家为网站编辑做专业培训。
“必看,不看后悔一辈子”“不看这新闻,白活30年”…… 昨天,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金梦玉介绍“标题党”调研报告时表示,网站“标题党”新闻中很大比例来自签约公号。
有网站负责人提出,自媒体的各种“标题党”已经严重干扰到网络生态环境。一些网站已经开始通过技术分类辨别“标题党”,如辨认出公号发布的内容有“标题党”行为,将根据情况予以不同处理,情况严重的内容将无法提交。
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张江洲表示,日常审理中经常遇到网站转载引发的纠纷。有些网站错误地认为自己对转载的内容没有责任,其实转载同样要承担责任。网络转载侵权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原文转载,还有一种是网民将新闻通过论坛、博客等方式转载。如果转载的内容侵权,未及时删除;或者转载谣言,都需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法庭还要考虑网站对转载信息是否做出实质性修改,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如果网站对标题作出修改,导致严重误导公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转载来源不合法的新闻信息、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或者歪曲原新闻信息内容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一:2016年4月28日,网易在转载新华网报道的《多地整治网约车探索“规范路径”》时,将标题改为《交通部:网约车属高端服务不应每人打得起》。改后标题与文章原意完全相反,激化社会矛盾,引发舆论一片谩骂和声讨。
案例二:4月21日,网易财经发布自行采编报道《上海冠生园董事长被猴子弄死》,以调侃甚至戏谑的口吻叙述这一悲惨的意外事故,消费了遇难者,同时也误导了受众对事实的认知。
案例三:2016年6月2日,搜狐网在转载法制晚报报道《西城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多名学生同天流鼻血请假》时,将标题改为《北京西城多名小学生同天流鼻血白细胞计数不正常》。原文中未提及白细胞的内容,编辑在推荐文章时擅自添加无中生有内容,引发读者误解的标题内容。
案例四:2016年7月28日,凤凰科技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以夸大的方式吸引眼球,无中生有。
案例五:2016年10月14日,新浪、搜狐、凤凰财经及网易新闻在转载澎湃新闻刊发的《全国密集严打楼市违规震惊开发商,住建部:为了逼出楼市泡沫》相关报道时,均对原标题进行了修改,在标题中关联炒作原文中的“中央领导下的批示”,将矛头指向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造成不良影响。
新浪财经:《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搜狐财经:《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网易新闻:《住建部: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批示 为逼出泡沫》
凤凰财经:《住建部: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批示为逼出泡沫》
案例六:2016年2月21日,新浪新闻转载新京报报道《卫计委解决育龄夫妇想生不敢生的问题》,将标题改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药价虚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原文内容主要是围绕人口老龄化和二胎政策展开讨论。新浪标题则突出政协对药价的指控,和文章主旨无太大关联,却引起网民对医药体制不满情绪的发泄。此类对时事热点进行“改造”的行为,通过夸大、扭曲、断章取义等处理方式来赚取眼球,易渲染、放大负面情绪。
案例七:2016年7月25日,搜狐焦点在登载《海教园房价飙2W竟难抢低价学区房或将绝迹》报道时,将网站首页推荐位新闻标题改为《津500套房竟引千人暴乱》。文章标题使用“绝迹”,推荐位标题使用“引千人暴乱”等夸大、猎奇性字眼渲染炒作房价。
案例八:2016年4月24日,新浪娱乐自行编发题为《baby胸部丰满金钟国盛赞:中国最好女演员》的报道,故意制造出之所以被赞为“中国好演员”是因为“胸部丰满”这样的逻辑,标题用词露骨低俗。
北京市网信办对这些已查实的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3个女人和105个男人的故事》《豪门浪子啊,却为真爱遁入空门》……看到这两个标题,你能想到它们指的分别是《水浒传》和《红楼梦》么?然而,让我们颇感无奈的是,这种典型的“标题党”做派,如今在网上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有不少网站编辑都喜欢在标题中加入色情、凶杀、阴谋、犯罪、性暗示的元素,以为这样就能获取更多的点击量。
不得不承认,“标题党”在提高新闻点击率上确实有一定效果——同样一则新闻,如果炮制一个惊悚猎奇的标题,点击率确实有可能会增加。究其因,浅阅读是网络时代的主流,网友很难认真、完全地阅读一篇长文章,如果没有一个能吸引眼球的标题,有些文章估计没人会点开看。在“点击就是经济”的网络媒体环境中,有些网站将点击量与考核挂钩,也助长了“标题党”乱象。
“标题党”片面追求耸人听闻的标题,无视标题与文章、标题与事实的关系,既有违媒体的基本操守,也是不可持续的。如今很多人将“标题党”称为“新闻怪胎”,就是因为这种操作手法完全不符合新闻规范,与“客观”“真实”的原则背道而驰。长此以往,将破坏媒体行业的总体生态。
当罔顾真相、背离事实被一些媒体奉为圭臬,难以想象其如何能持续健康发展下去。毕竟,读者不是傻子,上过一回两回当后,“再回首只有恨意”。一些媒体即使现在能靠“标题党”增加点击量和阅读量,到最后只会被网友们抛弃。
跳出媒介批评的视角,“标题党”利用网友猎奇心理而舍弃社会责任的行为,也是缺乏道德良知的。没有底线地“语不惊人死不休”,不仅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撕裂社会共识,还会传递一种扭曲的价值观,造成社会认知混乱等多种恶果。比如,在“石狮灭门惨案”事件中,当事人通过“标题党”的手法,将死老鼠编造成耸人听闻的命案,就完全混淆了娱乐与严肃新闻的区别,最终被拘留也是罪有应得。
以网络为代表的媒体发展,赋予了每个人更大的表达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毫无底线地胡编滥造。“标题党”盛行,在侵犯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在透支媒体公信力。从媒体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这种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
当然,要扭转“标题党”乱象,既有赖于公众增强判断力、不要被忽悠,相关部门的规范,也有赖于媒体从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不管是记者还是编辑,都应该规范新闻操作,别玩“标题党”那一套。
来源:新华网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北京日报等
记者:白靖利、张伟泽、邓煜洲、金可
编辑: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