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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工作开展通知

知识产权界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8-03-21 22:03

正文

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关于开展2017年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由协会集中推荐的诉讼代理人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2017年第三期诉讼代理人名单》(附件2)内人员,其中新增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考核2017年度诉讼课时(新增人员名单见附件3)。


2、具有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因转换专利代理机构发生执业信息变化且已由新转入专利代理机构提交转所说明的专利代理人(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申报时间:


2018年4月9日9:00 — 4月20日12:00


三、考核方式:


请各代理机构登录协会主页的 “诉讼代理人专栏” (http://ssdlrzl.acpaa.cn/office/login.asp ),进入“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 栏目,填写《2017年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请诉讼代理人及所在机构认真阅读《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中关于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诉讼课时:


2017年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工作将按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诉讼代理人每年接受诉讼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课时。


已由新转入专利代理机构提交转所说明的专利代理人也需按照上述办法满足诉讼业务培训课时要求。


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仍有部分诉讼代理人尚未完成诉讼业务培训(具体课时情况详见附件5、6), 未满足课时要求的诉讼代理人请于3月21日12:00前登陆协会网站报名参加2017年度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并完成缴费,并于3月23日16:00前完成学习(具体报名方式及事项请参照http://acpaa.cn/article/content/201801/4258/1.html)。


五、关于转所: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具有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因转换专利代理机构发生执业信息变化的,应当 由转入的专利代理机构在执业信息变化后一个月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据此,如有诉讼代理人转入的代理机构请依照模板(见附件7),于 3月23日中午12:00前 为代理人出具说明,并 将说明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至协会诉讼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诉讼代理人**(人名)转所变更的说明”。


六、关于补证:


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 初审未通过且希望补证的人员请按照以下进行操作:


在2018年4月20日17:00前将补证文件 (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发至协会诉讼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称为 诉讼代理人年度考核-**(人名)补证。


注: 1、机构如申请/遗失诉讼代理人专栏密码,请使用机构在协会登记邮箱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进行密码申请/找回(登记邮箱可在http://www.acpaa.cn/view/agencySearch.jhtml查询)。邮件主题为“诉讼代理人专栏密码申请/找回”,邮件内需附诉讼专栏密码申请/找回说明彩色扫描文件(说明内要求写清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事由并加盖机构公章),工作组将在收到邮件后1-2个工作日内予以邮件回复。


2、 考核期间,诉讼工作组将主要以邮件形式与考核人员联系, 请各位考核人员在申报时填写正确信息并在考核期间关注邮箱动态,以免错过考核的相关信息。


附件1:诉讼代理管理办法(全专协发字〔2018〕004号).pdf

附件2: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2017年第三期诉讼代理人名单.pdf

附件3:2017年第三期诉讼代理人名单-新增人员名单.docx

附件4:已提交转所说明人员表.doc

附件5:2017年度诉讼代理人已完成12课时人员表(数据截至2018.3.7).doc

附件6:2017年度诉讼代理人未完成12课时人员表(数据截至2018.3.7).doc

附件7:转所说明.doc


注: 点击 “阅读原文” 下载附件


联系电话:

诉讼年度考核问题请咨询:教育与培训部010-58572609/ 585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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