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组织管理、提高教学基地临床教学质量,河南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规范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明确规定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近年来,
有相当一部分医院不按规定进行审批,违规自主加挂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以至于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一所医院同时成为多家高校附属医院的乱象
。
今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
高校要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
《办法》指出,临床教学基地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
附属医院直属于医学本科高等院校领导和管理,承担医学生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等教学任务;同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附属医院数量不足的医学本科高等院校,可在不改变原有领导体制及经费渠道的情况下,选择一部分条件及水平较好的教学医院划为附属医院(简称“非直属附属医院”,下同)。
教学医院承担医学本科高等院校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等教学任务。实习医院承担医学本科高等院校部分学生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等教学任务。
经审定(备案)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可张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监制的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标牌,
标牌名称为:“XXX大学/学院(医学本科高等院校名称)+临床教学基地(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省教育、卫生健康(中医管理)部门批准(确认)设置的附属医院名称可继续沿用。
未经审定或备案的,不得使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的名称。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医疗卫生、科研任务不变。教学管理由医学本科高等院校负责。
临床教学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以5年为一周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临床教学基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临床教学基地资格。
通知全文如下: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教高〔2020〕435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健全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2020年11月2日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下同)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高校教材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分级管理。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教材建设和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全省高校教材管理基本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全省高校教材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第五条 成立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组织,非常设机构),负责省级规划教材编写指导和审查等工作。成立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研究中心,承担全省教材工作调研、研究攻关、教材开发等工作。
第六条 高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高校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成立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门领导机构,负责对学校教材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统筹;明确专门工作部门,负责教材规划、编写、选用等日常工作;成立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审核、评议、研究等工作,成员需包括意识形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家和一线教师,应包含一定比例校外专家。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七条 高校教材实行国家、省、校三级规划制度。在全国高等教育教材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各高校教材规划应各有侧重,突出特色,做好有效衔接。
第八条 省教育厅依据全国高等教育教材建设规划,结合河南省高等教育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省高校教材建设规划,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体现我省学科优势特色,服务河南发展需求的紧缺专业教材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多介质新形态教材建设。
第九条 “双一流”建设高校、特色骨干大学以全省教材规划为指导,结合本校学科优势,重点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材。一般高校以选用教材为主,教材建设规划主要服务于特色化、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条 高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双主编教材,一般由第一主编负全责。
第十一条 入选河南省规划的教材编写(或修订)工作,由申报单位主持,实行主编负责制。省级规划教材应在规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内完成编写、修订、审定和出版发行工作。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
(二)导向鲜明。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杜绝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科学准确。体现学科特色,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教材内容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四)前沿先进。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成果,及时融入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最新发展成果,充分融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内容前沿,呈现方式多样,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五)特色突出。紧密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学科优势,重点瞄准河南重大发展战略、新兴学科、特色产业人才培养需求,原创价值高,地域特色突出。
(六)合法合规。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编写人员除了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方面。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主编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自觉运用中国话语体系,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学术方面。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经验,了解人才培养规律和教材编写方法,文字表达能力强。原则上主编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中原学者、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行业专家等优秀人才参与教材编写;新兴学科、紧缺专业、特殊专业或新形态教材编写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师德师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第十四条 创新教材编写模式。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出版机构合作,探索跨区域、跨领域共建共享教材模式。
第十五条 实行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和淘汰制度。定期修订教材,原则上公共基础课教材按学制周期修订,专业课教材一般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确保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进入教材。及时淘汰落后教材,建立自编教材黑名单,对内容陈旧、错误率高或没有修订价值的教材,实行强制退出。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六条 高校教材凡编必审,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需经个人审读和会议审核两个阶段,自然科学教材以个人审读为主。个人审读一律采用盲审,至少有3名专家参加。教材审核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七条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省级各类规划教材审核工作。高校具体负责本单位组织编写的教材审核。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出版机构或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审核。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人员审核两部分。高校党委(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编和参编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核,并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教材编写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重点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进行审核;严把学术关,主要对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审核结论分为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情况。审核结论为“重新送审”的教材,应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省级规划教材半年内再次提交河南省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对审定结论为“不予通过”的教材书稿,不得再送审。
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存在政治错误的教材,审核“不予通过”。
第二十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选题,严格把关,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一条 高校教材选用坚持如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教材选用结果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内容前沿、技术手段先进、特色鲜明的新教材。
(三)适宜教学。满足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十二条 高校教材选用采用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方式进行。基层教学组织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单元,负责提出教材初选名单;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二级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教材选用结果。
第二十三条 教材选用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至少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