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以国家标准中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其权利作品为由,起诉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伙伴网)侵害作品
信息网络传播权
。
案件经过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认定食品伙伴网侵害了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对推荐性国家标准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判定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删除食品伙伴网上涉案权利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食品伙伴网尊重法院判决,已经履行相关判决内容,甄别相关涉案国家标准并停止下载。
此次案件一经发布,迅速引起食品相关行业朋友的关注,通过食品论坛及微信公众号等,网友积极发表个人观点,讨论热烈。而在新浪微博和知乎上的相关话题关注度也达到1000多万,一度成为热搜话题;此外,很多自媒体账号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哔哩哔哩、小红书等平台进行了观点阐述和探讨,引发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同时,案件还受到了光明网、南方周末、大河报、封面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事实上,不管是消费者、相关行业人员或者媒体,他们对于案件判决的质疑都是一致的。大家对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认知基本一致,多认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该免费传播,方便获取,让更多人了解学习和使用,使其更好的规范行业发展,同时消费者也理应享有标准内容的知情权。
在此,食品伙伴网非常感谢来自网友、媒体及媒体人的关注和支持,正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才有了食品伙伴网继续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决心。
案件经两审终审后,食品伙伴网依据法律程序,于2024年8月22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案件相关法律文件及案件发生后与本案相关的各方观点汇总。经过最高院
审核后,2024年10月29日,食品伙伴网收到了来自最高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由此,食品伙伴网和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信息网络传播纠纷案正式进入最高院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