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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toChina创始人:写作指南,我推荐这一本

开智学堂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17-03-01 18:35

正文

摘要:这本书就是史蒂芬·平克的《The Sense of Style》,这本提到四个写作秘诀:1)少用或者不用专业术语;2)学习认知科学,降低读者认知负荷;3)看写作手册不如多看字典;4)好的文章都是改出来的。

P.S. 经阳志平老师极力引荐,《The Sense of Style》将在大陆出版,简体中文版即将上市,届时阳老师将为此书写推荐序,敬请期待。

假如你翻看任何一本学术期刊,你会发现,很多学者写的文章都是通篇充满了一些你看不懂的专业词汇,即使你想阅读下去,也有很大难度。为什么呢?

原因在于,这些作者受到了「知识的诅咒」(curse of knowledge)。

知识的诅咒说的是,一个人对于某个领域的知识了如指掌,于是他习惯了用一些行业术语来概括某些很复杂的概念。但问题是,一旦他在文章里采用了过多这样的术语而且不加解释,读者就会感觉到烧脑,然后迅速离开。

传统的写作书都告诉你,要以读者为中心,要站在读者的角度去思考。可是,这样的原则难以付诸实践。认知科学家史蒂芬·平克在 《The Sense of Style》 这本书里也有专门谈及「知识的诅咒」,并且祭出了处方:少用或者不用专业术语。

假如说《The Sense of Style》跟其他的写作指导书有什么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平克会抽丝剥茧一般对写作上常见的错误进行剖析,让你明白其背后的原理,尤其是认知科学的原理,从而让你可以避免在自己往后的写作的时候犯同样的错误。

我们不妨先看两个例子:

比较一下这两个句子,看看有什么差别,它们分别给你什么感觉:

A1. 这套东西掉到桌下了。
A2. 这套象牙象棋掉到桌下了。
B1. 这个测量仪落满了灰。
B2. 这个油压测量仪落满了灰。

以上两组例子,每一组讲的是一样的事情。但是你读过之后就会感觉 A2 和 B2 讲得更为细致,你读完之后马上能够想象得到那样的场景。

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我们的大脑天生就是喜欢具体而非抽象的事物。史上那些厉害的作家都懂得这样的道理。而平克就把类似这样的源自认知语言学和认知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加以归纳,而写成了《The Sense of Style》。

看到这个书名,很多人可能马上会想起另外一本书,就是 E.B. White 和他的老师 William Strunk 合著的《风格的要素》,那本书被认为是英文写作者案头必备的参考书。

可是,假如你真的读过《风格的要素》,你会发现它里面讲的那些原则几乎都是叫你不要干什么,却甚少告诉你,你该干什么。有人概括说,《风格的要素》,一言以概之,就是删繁就简,把不必要的枝叶通通砍掉,这样好文章自然会浮出水面。

问题是,这样的原则极其难以付诸实现。

平克在他的这本《The Sense of Style》里面则采取了一种新的思路。他剖析了任何一位写作者面临的根本困境,然后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个根本困境就是,假如你要把你的思想传递给读者,那么你必须理解读者的心态,以及读者大脑的运作原理,而认知科学告诉我们,人的大脑同时间只能记住非常有限( 4 个加减 2 )的东西,一个东西对于你是再熟悉不过的东西,对于读者来讲可能是完全陌生的,这就要求作者花点时间精力去处理这样的矛盾。

平克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写作是一个智力活动,而不只是文字堆砌的过程

很多人认为写作不过是把一些文字堆砌在一起的过程,可以无视逻辑,但平克认为,一位作者假如他忽视了逻辑,那么他写出来的东西一定会是前言不搭后语,让人很难看得懂。但假如你能够意识到写作是智力活,那么你会更享受这样一个过程,而且也会去想办法把文字的脉络整理清楚,以减轻读者的认知负担。

传统的写作手册有诸多未经验证的假设

假如你翻看任何一本传统的英文写作手册(比如 《Chicago’s Manual of Style》,以及前面提到的《风格的要素》),你都会发现,作者讲的不过是他自己认可的一套习惯用法,很多时候是随意的,都不一定符合逻辑。

比如平克就举例说,美国的写作规范手册都说,要是引述完了一段话,而且刚好句子也结束了,那么此时引号应该放在句号外面。当初之所以有这一规则,纯粹是因为排版工人觉得那样子印刷出来的文章会更好看一些。

这不是很逆天吗?

所以平克在他这本书里讲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刻意违反了这条关于引号的使用规范,并且很自豪的邀请大家加入这一关于引号使用的公民抗命行动。

同样,即使是像《风格的要素》这样的经典当中的经典,也还是难免有其时代的局限,毕竟那是写于19 世纪的书,那时候都还没有电话呢,更不要说互联网了。那个年代人们觉得不可接受的东西,后来也慢慢被接受和认可了。所以平克的建议是,凡事最好多查字典,但永远要留意,字典本身也不过是反映一个时代人们的语言使用习惯。这个东西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的。

写出一手好文章,也是一种美德。

平克在这本书里大力推举了经典文风(classic prose)这种写作风格。他写的这本书本身也体现了这种文风,也就是通过和读者建立对话,然后毫不保留地传递真相这样一个过程。

经典文风是超越时代和国家的,在古希腊、在文艺复兴的法国、在二十世纪的美国,都有人在用这种手法去写作。

经典文风的作品可以最大程度的减低读者的认知负荷,因为作者就是把他看到的东西全盘呈现在读者眼前,读者看完之后马上可以在自己的脑海里形成一个图像,而那个图像跟作者心中的那个图像必然极为相似。

只是现在经典文风不再那么受到重视了(在我们传统的教育里甚至根本不会提到这样的流派)。而平克这本书也算是重新唤起大家对这个流派的关注吧。

好文章有没有秘诀?

好的文章都是改出来的。假如你懂得一些基本的原则,还是可以做到事半功倍的。以下是平克给出的几点建议:

第一,要检查事实。人类都存在一个毛病,就是记忆很不可靠,但人们却常常对自己所知道的东西过于自信。

第二,要确保你的论述是有理有据的。最好是从那些有编辑或同行审阅制度把关的刊物那里寻找和引用你所需要的证据。

第三,千万不要把某段小轶闻或者是你的个人经历当作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第四,要小心虚假的二元对立。把一件很复杂的事情简化为两种口号或两个阵营或者两种思想的对立,这是有趣的事情,但这不是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办法。

第五,我们提出的论述应当是基于推理,而不是个人品质。你和某人意见不同,然后你说对方是受到了金钱、声誉、政治或者懒散的影响,或者是给对方的论述套上「简单」「幼稚」「低俗」等词汇并不能证明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诚如语言学家安·凡墨(Ann Farmer))所说:「重点不是要证明自己是对的,重点是把事情说清楚。」

平克在书的最后总结道:

我们要时常提醒自己为什么要学习好的文体风格:提升思想交流的速度,展示我们对细节的关注,以及为世界增添一些美丽。

假如你也想通过写作为世界增添一些美丽,那就赶紧找这本书来读一读,然后你就会发现,原来看似简单的写作原来是这般奇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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