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食品伙伴网)
欧美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并及时向公众通报此类信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在2017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上,华中农业大学教授袁宗辉介绍了“欧美和CODEX兽药食品安全评价及管理规定”。袁宗辉说,兽药是现代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所必需的基本物质,除了防治动物疾病以外,还可防治人兽共患的疾病,提高食品品质,同时也能控制环境污染等。所以,兽药必须要讲安全性,包括靶动物安全、食品安全、人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而食品安全是其核心。具体分析,食品安全一方面要从毒理学的角度,即急性毒品、慢性毒性、致癌性等方面进行研究,最后从所有实验中得到一个不起任何毒副作用的剂量,以此为标准;另一个方面是从化学的角度,特别是从药物的代谢、残留消除进行研究,不光要在食品动物,还要在实验动物中进行研究,最后得到的是残留标识物,它能够代表药物在体内残留的代表性的化合物,在消费市场上需要重点监控的就是此类物质。
兽药残留量不超过最高残留量的食品是没有任何安全性问题的。政府根据最高残留限量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些有遗传毒性、致癌性的化合物则没有量效关系,不管剂量多少都有可能致癌,国际准则中规定这样的物质是禁止作为兽药、饲料和食品添加剂的。
制定的最高残留限量各个国家也不同。比如,美国用MRL组织=SC×M:T%,欧洲基本按照畜禽500克/天、鱼肉300克/天、鸡蛋300克/天的标准,取以上这些产品中所有组织里最低的残留限量作为所有食品动物组织的动物残留限量,所以相对更保守一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制定最高残留限量要求作风险评估和暴露量评估。总体来讲,最高残留限量的制定是非常严谨、非常科学的。CAC还认为一些天然激素(过去拿来做牛、羊促生长的激素)是能够制定出残留限量的,按照这个限量使用并没有问题。到现在为止,美国禁用的化合物共有18种左右。欧盟稍微严格一点,从1997年到现在所公布的文件来看,共有27种化合物是禁用的,这些化合物有些具有遗传性和致癌性,还有6类其他化合物,包括有些抗生素也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