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吉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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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 市监守护⑬ |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

吉林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食品安全  · 2025-02-02 09:33

主要观点总结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过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行动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以食品商超、食品批发企业、农批(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粮油、牛奶、坚果炒货、方便食品、元宵等为重点品种,进行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

关键观点2: 执法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过期食品的处置情况等,并要求商家严守先进先出原则,定期全量排查上架与库存食品,及时下架过期、变质食品。

关键观点3: 宣传引导措施

通过微信群定期推送食品安全知识与自查指南,现场检查时手把手指导食品经营者规范操作,发布提醒告诫书强化其责任担当意识,并全力指导食品销售单位完善进货查验及记录体系。

关键观点4: 法律要求和温馨提示

强调食品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食品经营,并提醒市民在发现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时,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文



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辽源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组织开展节日期间过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01


强化执法检查,保障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紧密贴合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的特性,以食品商超、食品批发企业、农批(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粮油、牛奶、坚果炒货、方便食品、元宵等为重点品种,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过期食品的处置情况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02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微信群定期推送食品安全知识与自查指南,现场检查时手把手指导食品经营者规范操作,发布提醒告诫书强化其责任担当意识,要求经营单位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的日查制度。同时,全力指导食品销售单位完善进货查验及记录体系,督促其建立食品台账并妥善留存购货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可溯。针对库存管理,要求商家严守先进先出原则,定期全量排查上架与库存食品,及时下架过期、变质食品,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下一步,辽源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过期食品监管工作,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督,助力经营能力弱的商户合规经营,定期排查过期食品,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温馨提示





当您发现涉嫌违反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价格等方面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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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源市市场监管局

初审:潘虹如   复审:赵明欣   终审: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