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设立监察委这一重大政治改革,不少朋友仍有疑问,特别是关于监察委和纪委到底有什么不同。
监察委和纪委一样,本质上是一个反腐败机构。但是:
监察委是国家的机构,纪委是党的机构;监察委监察对象是所有公职人员,纪委监督所有中共党员;监察委依《国家监察法》(尚在制定中)开展业务,纪委依党章党纪党规开展业务。
今天选择若干网友问题,和大家交流。
文︱杜宝俊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精读党报”(ID:jingdudangbao),转载已获授权,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Q1,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纪委和监察委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纪委是内核,这样纪委不仅可以监督全部党员也可以监督非党员的公职机构了。
与其说内核是“纪委”,不如说内核是“反腐败机构”。
Q2,到底是扩纪委的权,还是分纪委的权呢?
对监察委的认识,不能狭隘地停留在“纪委扩权”或者“分纪委权”上。监察委是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是由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和一府两院平行,这不是某个政党、某个团体的机构。
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且恰好有一个执纪的纪委存在,所以党的纪委和国家的监察委才能合署办公。如果中共不是执政党,它的纪委是不能和监察委合署办公的;如果中共没有纪委,当然更不会有合署办公一说了。
Q3,既然有监察委了,为什么还要有纪委?
这个问题比较大。简单说,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后,中共的执政地位建立在它是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基础上,先锋队要体现在先进性上,先进性要求党员除了像普通公民一样接受国家法律约束之外,还要受一套严于国法的党规党纪约束,即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我们常说“党要管党”,怎么管?显然要有一个执纪的机构。不要说中国共产党,对岸的中国国民党、甚至民进党,都有执行党纪的机构。
Q4,纪委如果仍然存在,那么纪委的职责是什么?是否仍然会造成纪委太大、监察委太小的情况?
纪委的职责是执纪。用纪律监督全体党员,王岐山提过“四种形态”: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监督对象不同、职责不同、依据也不同,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
Q5,如果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犯事受到举报,是纪委还是监察委先介入调查?
监察委和纪委合署办公,因此不存在先后问题。我的理解是:如果监察委对一位党员公职人员立案侦查,纪委其实会同时介入,只不过纪委手里的尺子,是党规党纪,它只评估涉案人违纪的情况,然后给予党纪处理。
Q6,以后纪委的双规将退出历史舞台了吧?需要强制执行的,都由监察委出面 ?
在法律界,“双规”确实饱受争议,因为限制人身自由。
而监察委,从“转隶”而来的部分原检察部门职能中,天然获得侦查权,它拥有留置、讯问的权力,采取强制措施将“名正言顺”。
Q7,以后监察委相关人士就任时,会不会也来个宣誓?
这是自然。我们畅想一下中央层面:国家主席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名某某某为国家监察委一把手(书记?主任?委员长?)候选人,人大投票通过后,是要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的。
誓词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Q8,监察委如何体现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全面执政,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委也不例外。
党对国家的领导,体现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上,具体到监察委:
党委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监察委主任的建议人选;
党委可以在监察委设立党组,纪委向监察委派驻纪检组;
监察委党组要定期向本级党委报告工作;
监察委依据上级纪委、本级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作。
Q9,监察委设立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心在哪?纪委还是监察委?
如果非要这么问,党风建设,是纪委的工作。剩下的部分,交给监察委。
Q10,监察委如果要起诉,检察院不批准,存在这种可能性吗?
法律上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监察委侦查终结后,对涉嫌犯罪的公职人员,会移送公诉部门即检察院审查,如果检察院审查认为情节轻微,是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的。
Q11,监察委员会谁来监督呢?人大也不会查案子啊。
由谁产生就要受谁监督。监察委员会要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具体包括:监察委要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要接受专题询问、质询,人民代表大会还可以弹劾、罢免监察委的组成人员。
监察委办的案子,后面还有检察院审查是否公诉,还有法院审判!
Q12,国务院下属的监察部要撤销吗?
改革完成后,国务院的监察部、预防腐败局都会撤销。
Q13,监察委一把手是正部级吧?
从改革设计来看,国家监察委一把手,至少是副国级。
Q14,改革预计什么时候完成?
按照这个节奏,精读党报判断,如果2017年初,试点的三省市能选出监察委,十九大全面部署后,2018年3月两会,完成修宪,中央、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全部到位。最迟到2019年。
Q15,你怎么评价这次改革?
大家都知道,笔者非常喜欢《琅琊榜》,套用里面的一句话:那就是悬镜司并入了大理寺,国家法度归于统一。
子曰:必也正名乎!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律不兴,律不兴则行不通,行不通则事不成。设立监察委,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之一步,但这是实质性的一步,至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