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之前我没写过小说,读书也有限,但写过不少评论,都是关于音乐的。我一度非常痴迷音乐,只要是醒着,基本都是在听唱片。听得多了,便也不满足,试着用写作去解释,去触碰一些作品的末梢神经。后来逐渐醒悟,并不需要用一种语言去解释另一种,对于许多人来讲这是相当徒劳的事情。世界在变,不管你是否承认,迪伦不是早就在歌里唱过:疯狂的人们,陌生的时代;我被紧紧锁住,排挤在外;我过去很在意,但一切已经面目全非。
被时代丢在后面,这种感受不太妙。我沉寂了一段时间,写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场球就去写比赛,读本书也写上几千个字。还是不甘心。我觉得语言这样去使用,总归有点浪费,它理应有着更为密集、广阔、精确的指向,可以抵达更深处。而小说恰好能完美实现这一点,它的包容性非常强,也在不断进化,到现在仍没法很好定义,这点让我觉得有趣,并且放松。
所以写小说对我来说,像是去捕捉神秘巨翅的倒影。我的很多故事的驱动力,往往来自某个模糊短暂的时刻,而它也并不总会在文中出现,甚至也不是主旨,只是一道即逝的光、喷出的泉水,或者荡开的地火,需要徒手劳作,亲自揭开背后之谜。
卡佛在《论写作》里,曾复述过奥康纳的一段话,关于她的那篇《好心的乡下人》:
我会开始动笔写那篇小说时,不知道里面会出现一个装着一条木腿的博士。一天早晨,我正在写我已经有了点想法的两个女性人物,不知不觉就给其中一个安排了一个装了一条木腿的女儿。随着故事的进展,我又加进了一个圣经推销员,但我完全不知道下面该拿他怎么办。差十来行就要写到他偷那条木腿时,我才知道他会去偷木腿。可一旦发现将要发生什么,我便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必然的。
一切都是必然的。听着玄奥神秘,但在写作时,我也有过类似的感觉,故事有时会不太受控制,与之搏斗是徒劳的,体验到一种凌驾于故事、逻辑与文本的存在,这是写作里最美妙的事情之一。另一件美妙的事情也许是,它能让人在混沌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秩序。
美妙过后,又难免低落。结局是作者的终点,也是阅读者的终点,但并不是所有人与事物的终点。他们始终并肩,于未知的空白里,去对抗无止尽的命运,比我们虔诚,也比我们勇敢。
我的聆听、写作与阅读都没有“决定性时刻”,并没有任何一本书或者一件作品,对我进行过大刀阔斧的改变,从此走上另一条路。事实上,我也不太相信这个,认为不过是一种修辞,人们在追溯自我的过程中,总要在某一刻度上有所停滞,不然好像很多事情都无法解释。但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的解释吗?
东北之于我来讲,概念愈发模糊,其特殊性正在逐渐丧失,人们再也不能以卡通片的形式去推断这里的人与事物,那太草率了,它的复杂性与其他地域并无二致。对于写作层面来讲,作家与其作品的关系很暧昧,在东北也可以不去描述东北,转而以更先锋或者更委婉的形式去探讨其他命题。故事每天在任何地方上演,好的小说里探讨命题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不太会被地域所限制。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在极寒与皑皑白雪之中,很难不产生与之融为一体的想法,人很容易投入进去,那么也就容易感动自我与他者。
2018年,我还写过一篇小说叫《逍遥游》,讲述一位患病女孩的短暂“逃逸”。这个所谓的“逃逸”,就从日常之中走出去一点点,他们去做个短途旅行。对很多人来讲,这不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契机,但对于小说里的人物来说,已经拼尽全力,始终相互维护着。许多人都在努力让自己变得稍微丰富一些,并为此筋疲力尽,无所谓对错,历史不会记述,但对于个人来讲,这又非常重要。小说里有个细节,即这位女主角许玲玲的前男友是球迷,以前两个人总在一起去看辽足比赛,后来因患病分手,许玲玲也理解,不怨男友,记住的都是俩人在一起时美好的事情。辽足的主场在铁西体育场,旁边有一条干道,夏天都是大排档,为球迷准备,我有时也去看球,结束后去那边喝一杯酒,跟朋友聊几句。写完这篇小说,我想到,许玲玲有一段时间也是这样,跟男朋友看完球,来这里喝酒、吹风,可能就坐在我的旁边,我见过许多次,虽然不认识。后来由于一些原因(感情方面、家庭方面、身体方面)不来了,但这也是她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逸出。那几天里,我一直在想,许玲玲现在偶尔还会关注辽宁队吗,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呢,是不是跟我一样,既生气也惋惜,还是毫无感觉,会不会也能记起从前的一些事情。不太清楚,但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这是小说带给我的逃逸,为我在另一个维度上打开了新空间,是我所创造出来的,又平行于我而长久存在。我愿意为这种逃逸而持续书写下去。
原载于《文艺报》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