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翟欣欣律师遭网友痛骂一事?
易胜华律师在微博声明成为翟欣欣法律顾问后,私信遭遇网友痛骂,你怎么看这一现象?一般律师愿意做翟欣欣或是马蓉的法律顾问吗?
(《悟空问答》用户提问)
哈哈,一出离婚狗血剧演变成律政狗血剧。
苏享茂自杀后,对他前妻翟欣欣的人肉搜索和道德鞭笞就没有停息过,甚至有自媒体煞有介事地披露翟欣欣离过四次婚,她妈与她合伙搞诈骗。事情到底真相如何已经无关轻重,吃瓜群众享受的就是道德鞭笞那股子憋劲和阴谋论剧情带来的酣畅淋漓的宣泄感。
问题是,翟欣欣即便是道德败坏,十恶不赦,法庭判了她重罪,五千年徒刑不得假赦,但她的合法权利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吃瓜群众可以背地里诅咒她,扎小人给她下蛊,但是却不能无中生有诽谤她,捕风捉影诬陷她。这同时也意味着,她有权聘请律师来维护她法定的权利,并对侵权者予以追究。
因此,翟欣欣所聘请的律师易胜华发布律师声明来保护委托人的法定权利,无可厚非,应予肯定。
不过,严格说起来,目前易胜华并非翟欣欣的全权委托代理律师,只是法律顾问。估计因为翟欣欣目前并没有受到警方拘捕、传唤,也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暂时还没有进入法律代理阶段。至于什么时候会进入全权委托代理阶段,取决于或者苏家律师提出诉讼,或者翟家决定提起诉讼。 因为前夫自杀时留下对翟欣欣的“控诉”,导致翟欣欣成为舆论洪流中的蛇蝎毒妻,并被网络舆论将其与一年前的名声大噪的王宝强妻子马蓉并称“欣欣向蓉”。因为翟欣欣名声已坏,成为舆论中的“坏女人”,那么为坏女人辩护或张目的律师就很容易被部分缺乏起码法律常识的吃瓜群众视为助纣为虐或为虎作伥。这部分谩骂是针对任何为翟欣欣代理的律师都可能遇到的,无论是易胜华,还是难胜华,或者易败华,只要是为“坏人”辩护的律师都可能会被骂。
但是,易胜华律师被骂却不仅仅如此。舆论谩骂易胜华律师更主要的原因恐怕是他在前一天在微博上怼另一名替翟欣欣说话的关亦乔律师的评论:“作者是大龄单身女青年,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的。大家快来骂她”
这条微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解读,都像是一名缺乏职业操守的无良律师的下作言论。
如果这是认真的,那么易胜华这条算上表情符号和标点符号共36个字符的转发评论,至少涉嫌三处违反法律,侵害他人合法权利: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作者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涉嫌诽谤(“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钱来为她洗白”)、涉嫌侮辱(“大家快来骂她”)。作为一名律师,在微博公开示范侵人隐私、诽谤、侮辱,活脱脱一副职业操守败坏的无良律师做派。
事实上,看得出易胜华律师与关亦乔律师私人关系不错,微博上互动不少,这条看起来像是怼关亦乔律师的微博评论更像是用来钓鱼的调侃反讽。所谓钓鱼,也就是网路上为了调戏那些被其视为傻逼的网民,故意说一些反讽或伪装的话语,然后诱使他眼中的傻逼们出洋相。
一名网红律师,在正式的微博账号公开钓鱼,以反讽调侃的方式误导无知群众,其性质与律师职业操守更是背道而驰。一名职业律师,如果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对民众的尊重,充其量也就是玩弄法律的流氓。易胜华律师既然能够肆无忌惮地调戏、玩弄舆论,而不是用法律知识来说服民众,没有任何理由相信他是敬畏法律的,他更可能只是将法律用来颠倒黑白,扭曲善恶是非,以达成自己牟利谋名的工具。
谁都知道,在一起热点事件中选择为舆论焦点漩涡中的当事人做代理律师,是爆得大名的绝佳机会。律师谋名牟利无可厚非,但是律师是一个严肃的、专业的职业,其职业形象哪怕装都要装出范来。因此,易胜华这样以一种娱乐圈的派头来营销、炒作自己,连装都懒得装,同样是活脱脱一副职业操守败坏的无良律师做派。
看起来,舆论痛骂易律师的原因就不仅仅在于他选择代理翟欣欣,而是他给人一副活脱脱职业操守败坏的无良律师做派。特别是,他在关亦乔律师微博后明显以反讽调侃方式钓鱼的转发评论,想嘲弄那些向翟欣欣扔石头的网民,诱使他们出洋相,那么他被这些他视为傻逼的网络舆论痛骂,也算是求仁得仁,咎由自取。
(这篇文章首发于前天之悟空问答栏目。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访问本师悟空问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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