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分级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17年5月1日,《指引》将正式实施。《指引》在总结近年来分级基金管理运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了分级基金份额折算、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等工作,是贯彻依法、从严、全面监管,更加重视和防范市场各类风险、切实推进基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主要包括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满足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
二是强化了风险警示措施。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会员应按照上交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三是完善了投资者教育制度。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应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的投资风险,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
四是明确了投资者责任和义务。对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应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会员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此外,《指引》还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在2017年5月1日《指引》正式实行后,未开通相关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