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自古有苹果。明代以前叫作“奈”,明代以后称为“苹果”,不过那时的苹果口味实在不敢恭维,果肉绵,果汁少,所以又称绵苹果。苹果改写历史的时刻出现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据史料记载,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在毓璜顶东南(今北海宾馆对面)的一片山坡上,出现了一座果园。果园的主人是来自美国的牧师倪维思。倪维思夫妇1871年自美国返回烟台时,这位爱好园艺的牧师从他的家乡纽约州带来了十几种西洋苹果树苗,这对美国夫妇是为了在异国他乡仍能尝到家乡的水果,还是遵从上帝的旨意造福人间,不得而知,但是,烟台乃至中国大地上从此开始了西洋苹果与本地苹果嫁接的历史却是不争的事实。数年后,大约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倪维思夫妇带来的苹果苗结出了与本地苹果迥然不同的果实,这种苹果个儿大,皮儿薄,汁儿多,瓤儿脆,酸甜可口。于是,便不断有当地百姓通过各种途径取得西洋苹果的枝条,与当地的绵苹果嫁接,很快,在当时的芝罘西沙旺、南山一带便出现了蔚为壮观的苹果园。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至抗日战争爆发之前的这段相对和平的时期,是烟台苹果的第一个鼎盛期。据国立北京大学农学院教授唐荃生、技师吴瑞之1939年撰写的《山东烟台青岛威海卫果树园艺调查报告》所述,抗日战争爆发之前,每逢农历三、八两日,各地果农将水果(主要是苹果)由产地人挑、畜驮运至烟台奇山所城内进行果品交易,当时,烟台街上收购果品的商行、货栈就有三十七家。烟台苹果在这里集中后,通过陆路运往省内各地,通过水路———这条古代的海上“丝绸之路”南下、北上,并经香港转销至菲律宾的吕宋等地。
从新中国诞生到“文革”前的这一时期,是烟台苹果发展的第二个高潮。烟台苹果不仅在面积、产量达到了一个新的台阶,而且赢得了崇高的荣誉。然而,随之而来的“十年动乱”,“以粮为纲”作为基本国策,使果园面积锐减,苹果质量下降,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浪潮中,烟台苹果又一次遭到了灭顶之灾。就在我们举国上下“革命”如火如荼,科技人员被赶进“牛棚”低头挨批的时候,我们的近邻日本用国光和红香蕉杂交,培育出了红富士,美国也在红星的基础上推出了名叫蛇果的苹果新品种,并迅速占领了国际市场。噩梦般的“动乱”终于结束,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烟台苹果迎来了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高潮。拥有了土地经营自主权的果农们将苹果视为第一经济作物,纷纷在承包的土地上重新栽上希望的树苗,在老果园里精心侍弄老果树。
1979年,烟台苹果出口达一万余吨。进入八十年代,国外新品种纷纷上市,日本的红富士、美国的蛇果竞相占领国际市场,到八十年代中期,烟台苹果出口量仅剩数百吨。出口出不去,国内又大量积压,烟台苹果又一次走到了盛衰兴亡的十字路口。在这期间,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仅用了7—8年的时间,烟台苹果实现了由青香蕉、红香蕉、大国光、小国光等传统品种向红富士等新品种的转变(国外实现这种转变大约需要二十年左右),拥有新果园新品种的果农们心中充满了新的希望。烟台:三百万果农免费享用“烟台苹果”商标
2009年4月,在牟平召开的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座谈会上,权威人士在爆出这足以让烟台300万果农惊喜的消息之后特别强调,有了“出生证明”不等于万事大吉,烟台苹果再创品牌辉煌还需在加强原产地域保护的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业优势。
“拿到这张含金量极高的‘名片’,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市苹果协会会长赵培策说。围绕如何用好“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让其发挥更大作用,市苹果协会经过半年多酝酿,决定无偿提供给大家使用:“凡是烟台地域内的苹果生产者、经营者,只要通过认证符合‘烟台苹果’精准化管理标准的单位都可以申请使用。” “烟台苹果”价值80.97亿元,成中国果业第一品牌 。
2009年12月18日,2009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结果发布会在京举行。在当日公布的评估结果发布会上,山东烟台苹果品牌价值为80.97亿元,位居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水果类首位,烟台大樱桃也以18.19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水果类第十位。2007中国苹果年会暨陕西果品推介会在陕西省咸阳召开。
苹果在我国务类水果中是产量第一大的品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苹果生产国。这些年来,我国苹果产量稳定增加,优质果率明显提高,各主产县(市)大力推进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国果品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各地苹果种植面积和产量,按加权平均计分,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决定对排名前20位的县(市)授予“中国苹果20强县(市)”荣誉称号。
此次评出的“中国苹果20强县(市)”中,烟台独享其三。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了对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2年8月28日起对烟台苹果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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