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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
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已经向社会公示,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单位也陆续接到了按照艺术基金核定的资助额度重新填报经费预算表的通知。相信有不少人想知道,艺术基金的资助资金是怎么核定的?今天,小编就以2017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为例,和大家聊一聊资助资金核定的那些事。
艺术基金核定资助资金遵循的是“目标-效果”原则,也就是既要保证资助项目能够高水平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要保证能够合规合理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做到“财尽其用”。具体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核定原则
核定工作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
(一)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拟立项资助项目的
资助金额不得超过申报指南规定
的资助金额。
(二)对于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管理中心财务部、评审部和监督部根据公式计算的
拟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申报主体申请的
资助金额。
(三)艺术基金财务和项目专家
复核时提出的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主体申
请
的资助金额。
二
核定标准
(一)对于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申报指南里按照艺术门类的不同,规定了每个艺术门类的项目资助上限,艺术基金复评专家根据上限和实际答辩情况,考虑不同地域、机构、主题和题材、资源条件等因素,就资助额度上限按照100%、85%和70%提出书面意见,管理中心对结果进行统计,采纳多数专家的意见。
(二)对于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以及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根据申报指南规定,采取定额资助,无需再次核定。
(三)对于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根据申报指南规定的资助上限,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政府相关规定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四)对于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根据申报指南的规定,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资源条件、政府相关规定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三
谁来核定资金?
(一)依靠公式和软件进行测算
2015
年,管理中心组织艺术基金专家经过深入论证、反复测算和验证,形成了《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资助额度核定方案》,并正式报请文化部、财政部和艺术基金理事会审定。这个方案中的计算公式充分考虑了不同艺术类型的项目的成本差别和在实施中可能产生费用的因素,形成了公式化的测算方式,并将公式开发成软件,通过采集关键数据信息自动计算项目资助资金,保证基金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二)依靠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复核
具有丰富经验、在各自领域一线工作的艺术基金专家在复核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艺术基金的项目管理专家、财务专家、艺术专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根据各项目单位申报的实施方案,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资金进行了逐一核定。专家组进行充分论证,针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测算了每个项目资助额度的档位,专家在复核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的展(演)地点、方式、规模、相关规定等因素,并结合首期测算金额出具最终核定金额。针对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测算了每个项目人均资助金额,然后对其中的一部分项目又根据其教师人数、学员人数、培训规模、培训方式等因素,并结合首期测算金额给出最终核定金额。
管理中心将专家提出的建议资助资金上报理事会审定,并经文化部、财政部批准,最终确定项目资助资金。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在公示之后和签约立项之前,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单位要按照艺术基金评审专家核定的资金在不缩减实施方案的前提下,重新编制更为准确、客观的项目预算。
艺术基金的资助不是评奖,项目实施主体要把立项资助看成沉甸甸的责任。现在项目名单公示仅仅是开始,还要接受来自全社会的监督,只有在公示期结束后,确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最终成功获得立项签约的资格。
在项目评审时,艺术基金的项目管理专家、财务专家、艺术专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根据各项目单位申报的实施方案,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金额进行了逐一核定。在签约立项之前,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单位还要按照艺术基金评审专家核定的资助金额在不缩减实施方案的前提下,重新编制项目预算。调整后的项目预算经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才能签约立项,成为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中的一员。今天,小编就从财务的角度和大家说一说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那些事。
一
为什么要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随着艺术基金项目制管理的不断深化 ,财务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我们常讲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要把握好内容关、质量关、财务关,就是说明资助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内容管理、质量管理一样重要,不能偏废。艺术基金项目不仅要内容优秀、质量优质,项目经费也要使用得合理、合规、合情,最大程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预算编制是项目财务管理的“牛鼻子” ,是财务控制的先导 ,是开展项目各项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项目预算是否科学合理,对预算的事中控制、事后评估检查将产生很大影响。2016年,艺术基金立项了966个资助项目,这些项目单位既有来自文化系统、教育系统,也有部队系统;既有国企、协会、事业单位,也有民营机构,大家身份各异、情况不同,但都要按照艺术基金项目制管理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通过创新财务管理理念 ,搭建规范有效的艺术基金项目财务管理体系。
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制特点,要求项目单位在签约前要合理规划项目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预算准确地执行,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还要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第三方机构和财务专家的审计。项目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执行起来就顺利,使有限的财力得到最合理、最有效的运用,促进项目健康发展;若预算编制不妥当、不规范,执行起来就困难,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影响项目实施与结项。所以,一份尊重艺术规律,符合项目客观实际,规划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
谁是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责任主体?
艺术基金资助的艺术门类众多,资助类型多样,涉及的预算科目繁杂,各项目资金使用的方向也不尽相同、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艺术机构的组织结构各不相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承担实施工作的可能是高校下属的院系,演艺集团管辖的院团,或者国有企业内设的某个部门,甚至还有外单位、机构的参与合作。那么,谁才是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责任主体?
艺术基金考虑到我国艺术机构和单位创作生产实际,从尊重艺术规律的角度出发,允许高校不同院系、集团内独立院团根据自身情况以高校、集团的名义进行申报,也允许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但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资助经费都要纳入到高校、集团等拥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申报单位和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也应由它们来完成。
第一
,
虽然院系、院团可能实际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操作,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合格的民事主体,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
这些下设机构、内设部门无法调动申报单位的全部资源,容易造成项目资金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
下设机构、内设部门可能艺术生产经验丰富,但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开支办法不知情、不清楚,容易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第四,容易脱离申报单位的财务管理,形成“账外账”。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简而言之,获得艺术基金立项公示的项目单位就是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事前编制、事中管理、事后检查,向艺术基金报告,对艺术基金负责,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高校的院系、下设的院团或者是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