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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私募】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

普华永道  · 公众号  ·  · 2017-08-2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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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央十部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此后,政府引导基金进入快速发展期,特别是从2015年起,各级政府纷纷积极主导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掀起了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的新浪潮,2016年延续了2015年的爆发性增长态势。据相关第三方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1,013支政府引导基金。


在政府引导基金大发展的同时,财政部于2015年底发布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并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鉴于政府引导基金的特点,其不能完全参照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因此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制度成了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和财政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同时又承担着如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和转型,产业升级等政策性职能,因而势必要从多维度评价其绩效。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部合伙人倪清先生表示:“实务上,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将主要面临以下难点:一是尚不存在一套行业统一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同类型、处于不同投资阶段的政府引导基金需要根据其特点量身定制绩效评价体系,设计评价指标和权重。二是部分指标涉及的基础数据收集难度较大,且可靠性有待验证。”


普华永道协助多家政府引导基金开展了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基于财政部的要求,我们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投资阶段的引导基金,从政策目标实现、经济效益和运营合规等维度出发,为其量身定制了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我们设计了易于收集数据和计算的细分评价指标和相应权重,将所需的基础数据内嵌入引导基金的数据统计表或投后管理系统中,并对基础数据进行了准确性验证。此外,普华永道还协助若干家政府引导基金建立了公允价值评估体系,以独立评估子基金投资的经济效益。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部合伙人张武先生认为:“我们的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从‘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工作流程、信息系统’这四个方面进行构架设计和后续实施,以解决‘评价什么、怎么评价、工作开展、提高效率’四大问题。政府引导基金既可以用于自我评价,也可以作为对投资的子基金的评价,从而为子基金的横向比较及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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