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召开“全球预防艾滋病”部长级高级会议,决定将第一个艾滋病病例被检测出的日子——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这其中,去除对艾滋病的污名化,加强人们对艾滋病患者的理解和同情,一直是重要的主题。
但艾滋病是如何被污名化的呢?在刘绍华所写的《我的凉山兄弟》中,也集中的讨论了这一问题。读书君为大家节选了其中的重要段落,不妨一看。
(节选自《我的凉山兄弟》)
"污名"的英文Stigma源自希腊文,原指某种不寻常的身体特征,代表个人在道德上的瑕疵(Goffman,1963)。从定义上来看,污名这种社会建构的标签,随着时空移转,其指涉的意义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戈夫曼(Goffman)强调,分析污名时的关键并非被分类成受歧视的或正常的个人,更重要的是其背后隐藏的"观点"(perspectives)。
换言之,所谓的"异常"通常隐含了特定的社会特质和意义。污名可能意味着肢体特征,像是麻风病造成的畸残;但也可能与身体无关,例如诺苏社会被视为"奴隶社会"。污名是由他人强加的负面标签,污名化的过程便是一场"异常"的建构过程,或者说是将"偏差"从"正常"或为社会接受的范畴划分出去的过程(AlonzoandReynolds,1995)。
社会心理学者林克和费伦(LinkandPhelan,2001)提出污名化的理论,有助于我们拆解这个社会建构过程中的五个要素。首先,该社会先辨识出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为此贴上各式标签。其次,强势者把被贴上标签的人,与既有的负面社会特质连接起来。接着,贴标签的人把那些被贴上负面标签的人跟"我们"也就是"正常人"区隔开来。然后,被贴上负面标签的人开始失去社会地位、遭受排斥。最后,社会上坐拥较高社会地位的强势族群更为确立和强化污名标签。当这些环环相扣的元素都具备时,污名就出现了。
艾滋污名自然不会无端莫名而生。
过去研究已指出,造成艾滋污名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艾滋与"偏差行为"密切相关,包括吸毒、嫖妓、同性恋等;第二,人们常认定感染者不负责任,所以才会做出不安全性行为和注射毒品等行径;第三,艾滋病毒具有传染威胁(AlonzoandReynolds,1995;GreenandSobo,2000;Herek,1999)。自艾滋被发现以来,感染者就饱受道德批评,被冠以"偏差"污名。随后,污名又进一步地和一些原本就存在的负面刻板印象连接,处境更为恶化。
在解析污名建构时,我们可以继续追问的是:在中国这种多元文化、族群的社会中,如何定义"异常"?谁来定义?我们有理由假设:不同族群可能用不同的标准来定义异常,在一个多元文化的世界里,对特定社会现象应该不会只有单一概念与反应。不幸的是,在中国,不论是受到社会主义治理还是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影响,在一连串的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政治与经济阶层,造就了国家与体制精英的霸权,他们手中握有诠释权,正是决定何谓"异常"的标准界定者。被归类为异常的族群通常无力为自己辩护何谓适当的定义,决策与执法者更常忽略偏差者的声音。换言之,污名是在特定的文化和权力背景下所形塑产生的(ParkerandAggleton,2003)。在艾滋介入的案例中,计划制定者与执行者便可能复制、甚至创造负面的社会意义,进一步使得"异常"和"正常"之间的权力失衡更形加剧。
前述的建构模式在艾滋疫情流行之初最为明显。艾滋病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美国被确认后,最早出现的污名都与特定边缘族群有关,先是男同性恋(homosexual)社群立即被锁定为主要风险人群,紧接着便是海洛因注射者(heroinuser),以及血友病患者(hemophiliacs),前两者原本即是饱受歧视的人群。甚至连海地人(Haitians)都一度列上黑名单,形成美国艾滋史上一个"4H"的公共卫生丑闻兼笑话。
1985年美国疾病管制局终于将海地人从高风险人群中移除,结束了这个荒诞的4H黑名单(Cohen,1999)。但此时污名标签却已深植人心,"怪罪受害者"的心态并未就此消失,即使在后来于海地的艾滋介入计划中,仍常见如此心态(Farmer,1992)。
这种将"高危险群"贴标签的做法,只会继续制造权力差异,其社会影响已远远超过单纯为提醒注意特定疾病流行区域的流行病学本意。当社会大众将"高危险群"和原本即存在的负面刻板印象连接时,污名便由此产生。人们若认为某些人在"文化上"尤其容易出现特定问题的话,可能就会认为不值得浪费资源去帮助他们(LockandNichter,2002)。在这种情况下,"高危险群"的标签反而可能让某些个人或族群因为失去外界支持变得绝望,从而陷入更大的风险之中(Hahn,1999)。
自始,艾滋污名便是重要的人权议题,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都不断强调,去除艾滋污名是全球对抗艾滋行动中的重要环节(CastroandFarmer,2005)。国际组织尤其是源于西方的组织,在形塑艾滋概念及防治策略的过程中尤为重要。虽然不同国际组织倡导或倡议艾滋论述的宗旨与做法可能有所差异,保障人权都是一个重要议题(Altman,1998)。所有国际组织共同协力,建立起一套消除艾滋及其污名的普世论述与策略。
去除艾滋污名的国际行动最早是从美国开始,随后渐渐推向全世界。这项行动影响深远,甚至连远在中国西南偏远山区的艾滋介入计划都受其影响。大致来说,国际艾滋介入协议都强调当地文化的重要性,声明所有的行动计划都应因地制宜(例如UNAIDS,2000)。然而,实际上这种"文化上合宜的艾滋介入"却沦为口号,因为决策者和执行者往往不深究文化差异与权力不平等的议题(Pigg,2002)。换言之,这些计划常带有一些假设,诸如:介入专家必定了解当地需求,介入计划定然会加强当地人的同理心与利他行为,或者介入计划将会有助于减少目标社群的焦虑与恐惧等(ParkerandAggleton,2003)。关于艾滋的各式道德概念及其负面影响拼凑而来的"事实",就这样在全世界游走(Nguyen,2005)。
然而,利姆正是一个直接挑战这些假设迷思的真实案例。
《我的凉山兄弟》一书中,寻常的利姆乡民住屋庭院
关于国际组织近年来对中国艾滋介入行动的影响轨迹已有不少研究(HeandRehnstrom,2005;Kaufmanetal.,2006a)。中国的中央政府于1986年开始监测艾滋疫情,1989年起各级政府必须通报各地感染情形。世界卫生组织于1995年协助中国卫生部在23个省份设立了42处监测站,包括毒品勒戒所、监狱、边防哨口、KTV等地点。监测站的数量于2002年增加到158处,遍及全国31个省市(HeandDetels,2005;Wuetal.,2004)。中英项目于2000年正式启动,而以对抗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为主的"全球基金"(TheGlobalFund)则于2005年开始在中国运作。同样于2005年,美国制药业龙头"默沙东"(Merck)也与中国卫生部签署合约,约定投入美金3000万元从事艾滋介入计划(兰亚佳等,2005)。这些不过是大型国际艾滋介入合作计划的部分例子。除此之外,还有无数的联合国旗下组织、各国官方援助机构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投入参与。
自从艾滋疫情最初由云南省爆发开始,中国卫生机构便采用国际上常见的方式,即替"艾滋高危险群"贴上标签,锁定了几个特定群体,例如吸毒者、性工作者以及国内移民。不论这些人群是否真的出现较高的艾滋病毒感染情形,一并加强监控与筛检(Hyde,2007)。从1995年开始,官方锁定的名单还加上了性病求诊病患与长途卡车司机。而自2003年起,男同性恋者也被锁定监测(HeandDetels,2005)。
要了解中国政府的艾滋介入,必须先了解国家权力运作及其既定刻板印象。举例来说,在中国"高危险群"的界定,不仅有医学上的考虑,还涉及道德、法律与政治因素(Hyde,2007)。在许多国家中,这个标签指涉的主要是个人行为偏差与特质。但在中国,国家对"异常"更加警惕,将之视为挑战政府公权力的公共危险。这个标签背后隐含的意象,与中共建国之初就已锁定的特定人群有所连接,包括性与毒。在"高危险群"当中,吸毒者是首要打击目标,除了因为中国的艾滋疫情被认定是从共享针头的海洛因吸食者间传开,反毒战争更与建立现代化国家的丰功伟业有关(Zhou,1999)。
以诺苏社会而言,中国政府原本就将诺苏人贬抑为"落后的奴隶社会",和讲究科学、以汉文化为中心的政府治理相比,诺苏文化便被视为"异常"。因此,目前诺苏社群中吸食海洛因和感染艾滋的情况如此普遍,只是让这个少数民族的形象更为负面。诺苏的例子充分显示,艾滋不但是一种可能致命的疾病,更是一个充满当代社会价值意涵的流行病(Treichler,1999)。
在这种情况下,无怪乎艾滋污名与歧视在中国会成为一个严重问题(HeandDetels,2005)。有些省份和城市甚至公开制订办法歧视艾滋感染者和病患(Davis,2003)。例如,成都在1999年明文禁止感染者申请结婚登记(Hyde,2007)。中国医疗卫生人员和官员基于艾滋污名,而不愿帮助病患的情形时有所闻(Wuetal.,2004;Yangetal.,2005)。
与中国政府合作的专家和国际组织都强调避免歧视的重要性,也提出各式方案以设法减轻污名化(例如,KaufmanandJing,2002;UNAIDS,2002a)。诚然,对于被迫生活在歧视阴影下的人而言,这类呼吁有其价值和急迫性。然而,却少有研究者曾明确点出艾滋污名化在中国的实质社会意义。
人类学者海德(Hyde,2007)的研究算是个例外,她指出云南省的公卫官员对艾滋污名的想法与做法,反映了其对当地少数族群既存的负面刻板印象。另一个例外则是人类学者景军(Jing,2006)关于中国艾滋恐慌的研究,强调艾滋污名是一种文化建构的现象,起因于当地媒体对艾滋带原者和病患的加罪化。
我自己的研究也显示,投入利姆中英项目的国家代理人,拟订去除诺苏社群中"想象的"污名,此一目标实则反映其自身对艾滋的既定偏见。利姆的案例凸显政府的计划就像是个自我实现的预言,因果颠倒。在计划展开之前,当地艾滋污名的现象远比外界想象的来得轻微,却因一个旨在反污名的介入计划,反而使得污名的概念有机会生根蔓延。在此过程中,我见证了计划所产生的公众论述与计划目标背道而驰。
中英项目和其他国际艾滋防治计划一样,基本宗旨都是保护与促进艾滋感染者与病患人权,避免污名歧视。国际上,此类计划的首要目标就是加强大众对于艾滋病的正确认识,并呼吁接受与照顾病患,其背后的假设则是一般人都会排斥、嫌弃艾滋感染者。利姆的中英项目团队也从上级处收到了类似指示,随后的行动便是依据这种假设,并采用中国常用的治理手法,利用口号来宣传政策。
但是,在利姆到处漆涂文宣口号也曾引发争议。
县、乡政府干部各有其关于艾滋的理解、一知半解或莫名恐惧。当中英项目决定在利姆漆上标语时,部分干部持反对意见,担心这些标语可能会令投资者和前来温泉餐厅泡汤的游客却步。国家代理人对口号的功效意见不一,但在辩论过程中,身为政策对象的诺苏农民却未参与讨论,甚至大多不以为意。原因之一是当地人原本就不歧视艾滋,自然没有必要"改善"不存在的偏见。另一个更为明显的原因则是,利姆当地汉字文盲人口众多,这些标语都是以汉文书写,就和当地原本即已漆涂的各式政治口号一般,当地人看不懂,也没什么兴趣。这些标语一方面谴责吸毒者和艾滋病,但同时又要求人们关怀艾滋病患,反映出国家代理人本身对于艾滋的不安与恐惧。标语只是沦为宣扬中英项目业绩的工具,并未达到教育大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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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绍华
出版社: 三辉图书/中央编译出版社
副标题: 毒品、艾滋与流动青年
出版年: 2015-9-1
定价: 48.00元
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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