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夜郎古酒业与郎酒的商标纠纷达成整体和解。此前,郎酒起诉夜郎古酒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夜郎古酒业赔偿郎酒1.96亿元。夜郎古酒业对此表示遗憾并提起上诉。经过和解,双方解决了这一长期纠纷。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夜郎古酒业与郎酒达成整体和解
结束了长期的商标纠纷
关键观点2: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认定夜郎古酒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1.96亿元
关键观点3: 夜郎古酒业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提起上诉
同时坚称“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
关键观点4: 业内关注和呼吁双方和解的声音
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和遵义市酒业协会等曾呼吁双方和解
正文
【导读】夜郎古酒业发表声明,与郎酒达成整体和解
12月25日,夜郎古酒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解声明称,公司与郎酒商标纠纷已达成整体和解。根据官网介绍,郎酒酿造历史悠久,自西汉的“枸酱”以来已有千年。郎酒于1957年在原产地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恢复生产。同时,“郎”牌是“中国驰名商标”,2024年郎酒品牌价值达1518.76亿元,连续16年稳居白酒行业前三位。夜郎古酒业前身为成立于1762年的余家烧坊,1983年改制成三岔酒厂,1998年更名为夜郎古酒厂。目前已发展成一家集白酒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酿酒企业。今年2月,郎酒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指夜郎古酒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11月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夜郎古酒业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以及使用“夜郎古”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该公司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并要求其在三十天内变更企业名称,赔偿郎酒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由于上亿元级别的赔偿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较为少见,因此,相关消息传出后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夜郎古酒业则立即发表声明称,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称“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夜郎古”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历程清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公司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此,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和遵义市酒业协会等曾呼吁双方和解。制作:舰长
编辑:格林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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