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是李克强总理首次就“审批”与“监管”的关系发表“评论”了。
2013年5月13日,他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称,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这也给政府职能转变“画了个图纸”。
这次会议上,他说了不少“吸睛”的话:“涉及改善民生的具体事项,要尽可能实行就近管理,不能什么事都到北京来批”“有些审批事项看起来让人费解,如对一些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社会投资进行核准、对某些渔船船名进行核定等”。
而这段话,最能直观体现他在“审批”“监管”关系上的观点:这次转变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大量减少行政审批后,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就必须叫停、处罚,这往往要得罪人,甚至要做“恶人”,比事前审批难得多。工作方式也不一样,事前审批是别人找上门,事后监管则是自己要下去,到现场了解情况,实施监管。同时,我们一些政府机关和干部在行政审批方面通常是轻车熟路,但在市场监管方面办法还不多、经验也不足。
“查地条钢”就是得罪人的,也要俯下身去了解情况的,这比政府轻车熟路的审批,某种程度上确实更难。
但再难也得上,当年7月,他强调下放审批项目时又说,“纸上谈兵不如下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