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地方债务管理问题
报告指出地方债务管理存在不够严格的问题,包括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和拖欠账款有所新增。
关键观点2: 整改措施
金融监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包括对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等问题严肃查处、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管理,并接受各方监督。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还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
关键观点3: 责任人追责和问责
财政部自2022年以来共印发25批问责建议函,追责问责428人,公开曝光24起典型案例,并多次强调严禁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关键观点4: 问题产生的原因
部分地方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土地出让收入下滑、融资平台“造血”能力差等问题,导致从多种渠道违规举债、虚假化债。此外,政绩观、债务观的偏差,法律法规的不足以及执行宽松软使违法成本低也是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关键观点5: 金融监管总局的下一步计划
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采取多项措施,包括督导金融机构加大清偿力度、研究制定保险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规范管理政策、推动相关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重点关注区县级融资平台债务涉众风险等,以防范和整改地方债务风险。
正文
近日,由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其中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中,金融监管总局重新规定:对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到人;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防范法定债务风险。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这也是财政部首次将地方财政问题交由驻各地监管局牵头督促整改。
将商业保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2022年以来,财政部对于“各地隐性债务问题”共印发25批问责建议函,共追责问责428人,公开曝光24起典型案例,同时多次强调严禁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此次《报告》提到“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包括2个方面:一是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二是拖欠账款有所新增。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部分地方受经济基础薄弱叠加土地出让收入下滑、融资 平台“造血”能力差等因素影响,从信托和保险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多种渠道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也反映出政绩观、债务观仍然存在偏差;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审批、 禁止垫资建设等有规定,但不够细化、刚性不足,执行宽松软使违法成本低,造成新增拖欠等问题屡禁不绝,加之地方财力紧张, 清欠缺乏“源头活水”。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
1、督导有关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清偿力度;
2、研究制定加强保险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规范管理、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
3、推动相关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防范地方国企借道此类业务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重点关注区县级融资平台债务涉众风险,对风险苗头早识别、早预警,及时向地方政府提示风险;
5、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排查信托公司、保险资管机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6、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7、指导金融机构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做好接续和置换;
8、严格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融资平台提供新增融资,稳妥处置存量涉众债务,制定涉众风险应急预案。
来源:审计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租赁杂谈、供应链Finance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