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条例》规定,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成品油经营者应当建立成品油购销、出入库、运输、质量检测等台账管理制度,并实时上传至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相关台账凭证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使用罐体、箱体等设备设施存储成品油,不得非法加工、调和成品油,否则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还鼓励加油站实施错峰加油优惠,引导公众夜间错峰加油。
来源:卡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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